钱卫清:走向大牌律师,可能吗?
钱卫清
【关键词】大牌律师
【全文】
钱卫清:走向大牌律师,可能吗?
出处:中国律师网 作者:钱卫清 05月22日 09:07:50
2003-09-08 12:21:39 钱卫清
文·钱卫清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在美国影片《魔鬼代言人》(devil advocate)中我们惊叹于美国大牌律师们操纵正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能力,那么中国什么时候也会产生同样的大牌律师,以自己的惊人才华掌控操纵社会正义的权力呢?无论大牌律师们倾向于做“天使代言人”还是“魔鬼代言人”,这一刻来到时,它意味着社会正义的评判由道德走向了法律,由蒙昧走向了理性,意味着法治社会的成熟。
律师是一个崇尚个人奋斗的行业,律师服务市场是聪明人的竞技场。在这个行业里,虽然也崇尚团体的竞争,重视团队的建设,但是个人的才华、信誉和技巧永远是这个行业的基石。在这个有权处置人们财富、命运和生命的竞技场上,唯有最强的最有技巧的个人能拔取头筹,博得众人的青睐。这样激烈的竞争,必然会产生这样一小批人:他们精通法律,深谙人性,战无不胜,即使对待最棘手的案件也显得胸有成竹,胜筹在握。他们是每次重大斗争都不会缺席的,而且往往是左右事件结局的关键人物。他们是金牌选手,是法律界乃至整个社会的明星。
一、中国有没有大牌律师?
什么是大牌律师?当然不是指那些“耍大牌”的律师。但是除此之外,我们心中只有一些模糊的概念和印象。为辛普森脱罪的夏皮罗确实可以算作大牌了,可是有幸碰上这种全球关注的案子的律师又有几人?或者以律师每小时咨询费600美元以上为限?这个方法却又过于死板,名气毕竟不能简单的量化。我们应当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大牌律师的特质是什么?我认为,大牌律师的特质在于其对所在社会的影响力达到了社会决策层的一般高度,也就是说,他可以以自己的意志左右大量可观的社会资源的走向,实质性改变社会的财富和权力结构。但又与其他社会决策层的组成集团都有不同:他既不像政府机构以武力为后盾,进行作为;又不像立法机关代行人民的意志,制定人们必须遵守的规范;又不像新闻人左右人们的视线,诉诸于人们的感情;与法官的依法自由裁量也有区别。他影响社会的手段在于通过参与处理涉及标的巨大或影响力巨大的个案,凭借自己对法律制度的熟识和技巧,说服有最终决定权的个人比如法官,使案件最终以自己的意志得到处理,从而达到实际影响社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