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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忘记的承诺——在北京大学法学院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致辞

  我们并非不可以,甚至有一定理由,把这些以及其他问题都归结为中国社会的历史转型,中国经济还不够发达或其他的方方面面。这种归结也许会减轻我们的心理负担,但不可能减轻这个民族对于我们的期待,不可能也不应当减轻我们每一位北大法律人的责任。既然我们的法学前辈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在各方面的巨大社会制约中,恪守了他们对这个民族以及法学事业的承诺,创造了他们所能达到的、尽管也许还不能用灿烂或伟大来形容的光荣,那么处于21世纪之初的北大法律人,以及中国法律人,作为后来者都有义务继续这种艰苦的跋涉和奋斗,创造属于我们的光荣。我们需要一种为法学教育和研究的事业献身的精神,我们需要一种知识创新、追求卓越的精神;我们不但要把北大法学院建成世界一流的法学院,而且应当对中国乃至世界的法学作出真正是我们的因此也是中国的知识和学术贡献。我们应当以我们的方式和能力促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中国的和平崛起;而这个复兴必定要有一个包括法学在内的伟大的文化复兴,这个崛起也必定要求一个包括法学在内的伟大的学术崛起。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好高骛远,眼高手低。而我们确实——但不会停留于——好高骛远;因为我们知道,眼不高的人,不可能指望他的手会高起来。
  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不仅我们有中国最优秀的学子,有全社会的支持,有开放的学术环境;而且,应当看到,近现代以来一直持续到今天的中国的空前社会变革,从特定角度来看,也为中国法律人的创造性实践提供了一个具有高度张力的历史机遇和条件,为当代中国法律人敏感地参与观察和研究当代中国的法治变迁,提出可验证的理论假说、获得具有一般性的概括乃至法律学术的创新创造了巨大的可能。将可能转变为现实,这是一个值得北大法律人以及全国的法律人为之共同奋斗和献身的事业。
  
  这是一个庄严的日子;这也是一个朴素平凡的日子,因为有关中国现代法学究竟应从何时起算,就有种种并非毫无根据的断言和论证。我们会把这些有关历史事实的问题留给历史学家或法律史家;但这丝毫不能减少今天对于我们和对于中国法学的意义。而且我们应当注意,今天的意义其实并不来自100年前的那一事件,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中国的、中国法治和法学的今天,因为北大的今天才使得100年前的那个在当时看来也许并不十分重要的事件,在我们的生命中和民族的历史中,获得了一种令我们感动的意义。
  不仅如此。我们选择今天,也还因为我们需要这样一个日子;用我们对于这个古老民族和对于这个年轻事业的热爱把五月的这一天锻造成一个金色的日子,一个令人激动、值得怀想和纪念的日子,或者说,一个象征。我们需要这样一个象征;借此,在这个新的百年开始之际,激活我们的想象,凝聚我们的信念,焕发我们的追求,表达这一代北大法律人乃至中国法律人对于我们自己,因此也是对于我们横卧在万水千山中的祖国的一个郑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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