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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法律制度教案

  2、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的,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事由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
  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五)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须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二、私营合伙企业
  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该法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该法作为规范合伙企业的专门法律,对合伙企业的设立、财产、事务执行、入伙退伙以及解散清算等等都作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 
   (一)合伙企业的定义与特征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具有如下一些法律特征:
  1、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为契约式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根本依据在于合伙人之间订立的合伙协议,而不是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那样以其各自所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伙人直接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事务。这一点亦明显有另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
  3、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不仅以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且各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4、合伙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1、设立条件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条的规定,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合伙人符合法律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有二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并且每个合伙人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但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a、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b、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c、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d、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e、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f、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g、入伙与退伙;
  h、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i、违约责任。
  此外,合伙协议还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企业作为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必须有其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财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这些财产的初始来源即为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实际缴纳的出资。在出资方式上,合伙人可以用自己合法拥有的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担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2、设立程序
  (1)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为合伙企业的根本性文件,在申请设立合伙企业时,必须签订并提交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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