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高度重视对青年学生法治观念的培养
颜廷松
【关键词】青年学生;法治观念;培养
【全文】
应高度重视对青年学生法治观念的培养
颜廷松,杨 辉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山东曲阜 273100)
摘要:青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法治观念的强弱直接决定着未来社会的法治水平,因此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高度重视对青年学生法治观念的培养。在对青年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课程中,法治课程应当成为主要课程。
关键词:青年学生;法治观念;培养
中图分类号:G718.5;G715;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219(2003)28-0079-02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
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把“依法治国”原则规定在
宪法中。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成为学校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那么学校应怎样培养青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呢?
一、要直视法治课程的开设
在我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专门课程在思想教育类课程中始终占次要地位,这是因为我们始终有这样一种认识:只要加强对学生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及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其法治观念自然而然就形成了。这种观点是片面的,纵观当今世界各国,法治已经成为治国的主要手段,各国普遍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法治教育课程已成为各国对学生进行社会教育的主要课程。我国党和政府顺应时代潮流,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张。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加强对公民的法治教育,而加强对公民的法治教育应首先从学生开始。实际上,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应用,是每一个公民都应当普遍遵守的、明确的、强制性的行为
规则。因此,在学校教育中,我们应当高度重视法治课程的开设,便学生通过对法治课程的学习,了解我国现行的主要法律法规,以增强守法的自觉性。因此,重视法治课程的开设,是培养学生法治观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首要工作,在未来对青年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课程中,法治课程应当成为量主要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