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从权利到工具——透视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策略
本文已经发表于《电子知识产权》2003年第12期。欢迎来函交流想法:)iplaw@sohu.com.
袁真富
【摘要】知识产权在其取得、利用和诉讼上,日益被一些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当作一种商业工具在运用。权利人热心于占有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不是为了实现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初衷,而是为了获取竞争优势,甚至遏制他人的竞争。针对知识产权工具化的一些弊端,无论在制度与实务层面,还是在政策与舆论方面,都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知识产权 商业工具 对策
【全文】
知识产权及其制度设计,一直被寄予崇高的目标,比如激励知识创新、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等。但是,如果观察一些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商业策略,会令人惊讶的发现,知识产权所承载的那些神圣使命,可能已被抛之脑后。一些企业热心于占有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已经背离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初衷,而蜕变为掌握从事竞争,甚至是遏制他人竞争的商业工具,有时还可能是跨国公司一个纯粹的商业阴谋。
一、知识产权的商业工具化
在中国价格成为世界标准之后,跨国公司在成本控制和制造规模上已无法取得立竿见影的竞争优势,所以借助知识产权来打压中国企业的市场份额,已经成为其经常性的竞争手段。下面兹从几个角度,简要分析跨国公司如何把知识产权运用为商业竞争的工具。
(一)知识产权取得中的商业工具化
在知识产权中,专利权的取得最能体现出跨国公司的商业谋略。跨国公司由于其无可置疑的研发优势,在各国申请抢占数量惊人的专利权,进行“圈地运动”,像西门子等跨国公司每年在全球申请获得的专利总量高达数万件。
跨国公司如此热心于专利申请,往往暗含深意,而非仅仅局限于保护自己的技术:首先,跨国公司数量庞大的专利技术,往往对同行业的小企业,形成专利包围之势,使其难以绕开自己精心布置的专利地雷阵,从而可以在特定市场上,压制、排斥甚至消灭这些实力薄弱的竞争对手。其次,虽然跨国公司取得专利的数量惊人,但有的专利可能束之高阁,永不叙用。因为取得这些专利只是为了防止被他人利用,对自己的产品构成替代性竞争。此外,对于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大企业,跨国公司可以把自己取得的大量专利,作为交易筹码,与他们互换使用,甚至组成专利联盟,一致对外,共同阻碍和排斥其他竞争对手的市场进入。
专利申请程序也可以成为跨国公司商业游戏的一部分。比如,一些跨国公司充分利用优先权期间的时间差,在国外申请专利后,在中国按兵不动,目的是观察市场形势,引诱他人利用,等到优先权期间即将届满时,才提出专利申请。有的企业在专利局拖延专利申请,别人无法清楚其专利保护范围究竟有多宽多大,从而无法准确的制定绕开其专利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