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辩论终结后,由法官1人起草判决意见书。其他法官若以其他理由得出相同结
论者,得另作协同意见书;倘若对判决意见表示反对者,亦得提出反对意见书。判决意见书经法官会议通过后,与协同意见书和反对意见书同时公布。判决意见书的通过,并不需要全体法官的一致通过,例如联邦最高法院现有法官9人,只需5:4的比例
多数,即可通过判决意见。判决意见书公布后,除最高法院有确定力之外,当事人如有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依诉讼程序,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否则即告确定。
4、监督解释的程序。监督解释因负有监督
宪法职能的机关的性质不同,故其监
督解释程序也有所不同。就专门监督机构的违宪司法审查解释程序而言,在许多地方近似于违宪司法审查解释程序,但也有殊异之处。一般而言,在监督解释制度产生初期,往往只允许政府机关申请解释
宪法,而不允许个人请求解释,此种制度就保障人民权利而言颇有不妥之处。自本世纪二次大战后,民权运动进一步掀起,一些专门监督机构尤其是
宪法法院解释
宪法的程序多有改进。不仅允许政府机关申请解释
宪法,而且允许人民提起
宪法诉讼。现就几个典型国家专门监督机构解释
宪法的程序概要地加以说明和分析。
联邦德国。依照联邦德国基本法及联邦
宪法法院组织法的规定,联邦德国宪法法院解释
宪法的程序如下:①关于联邦最高机关(如总统、众议院、参议院、联邦政府)的权责范围的疑义,由联邦总统、众议院、参议院或众议院常设委员会提出,由
宪法法院解释。②关于联邦法律或各州法律有无抵触联邦基本法,或各州法律有无抵触联邦法律,由联邦政府、各州政府、或联邦众议院三分之一议员提出,由
宪法法院审查。③关于联邦与各州间的权责纷争,由联邦政府或各州政府提出,由
宪法法院裁决。④关于联邦与各州间、各州彼此间,及各州内之其他公法上的纷争,由联邦政府或各州政府提出,由
宪法法院裁决。⑤关于基本法规定的其他案件。属于此项内容的甚多,且程序多有不同,主要有:A、对于滥用基本权的人,如何剥夺其基本权以及剥
夺的范围,由联邦众议院、联邦政府或各州政府提出,由
宪法法院宣告;B、关于政
党目的及其党员的行动是否违宪,由联邦众议院、参议院、联邦政府或各州政府提出,由
宪法法院裁定;C、关于法院审判案件时所适用的联邦法律有无违反
宪法,或各
州法律有无违反基本法和联邦法律,由普通法院提出,由
宪法法院裁定。⑥关于联邦法律所规定的其他案件。属于此项的内容也很多,其适用程序也殊异。主要有:A、
凡基本权或基本法所保障的权利受公权侵害者,得由个人提起
宪法诉讼(Verfassungsbechwerde),惟其所受损害得依普通诉讼救济者,在未尽普通救济手段之前,不得提起
宪法诉讼,但
宪法法院倘认为案件性质与一般利益有关,或认为诉讼人依普通诉讼手段将受重大且不可恢复的不利时,得在未尽普通救济手段之前,即时受理
宪法诉讼;B、凡基本法所保障的地方团体的自治权,倘受联邦法律或各州法律
的侵害,得由该地方团体提起
宪法诉讼,
宪法法院应予受理;C、国家重要机关对特
定
宪法问题表示意见时,或由总统单独向
宪法法院提出,或由联邦众议院、参议院及联邦政府共同提出等。从上述各项程序内容来看,联邦德国宪法法院对于申请
宪法解释的程序规定得非常慎密,其内容也很丰富,不仅可以解释政府机关间或联邦与各州间在
宪法上或公法上的争议,而且可以有效地维护民主的
宪法程序,保障公民的重要权利,故其申请释宪程序严谨性和科学性在世界各国宪法解释制度中首屈一指。再从联邦德国宪法法院自身处理
宪法解释案件的程序来看,也是十分严谨的。
宪法法院的职权,分由两庭管辖并以会议方式履行职责。各庭开会时,以院长或副院长为主席,院长或副院长不能为主席时,以年长的出席法官为主席。各庭非有法官9人(即四
分之三,各庭法官全体人数为12人)出席,不得议决。议决的同意人数通常必须达到出席法官的过半数,但对于基本权的剥夺,政党违宪的宣告,总统及法官的弹劾,非经8票同意,不得对原告作不利的决定。若两庭间关于职权的管辖范围发生疑义,或
某一庭关于同一法律问题欲与另一庭所持见解作不同解释时,应由全院会议解决之,全院会议非有各庭法官9人出席,不得议决。
宪法法院审判案件,原则上可适用普通
法院组织法,
民事诉讼法,及
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而采用言词辩论主义。
宪法法院的判决,最后由联邦司法行政部部长公布于联邦公报。
在意大利,
宪法法院
关于宪法解释的提出,主要遵循下列几种程序:①个人在诉讼程序中,若认为法院所适用的法律有违宪之处,得申请审理案件的法院停止审判而将案件移送
宪法法院;②法院在审判案件中,若认为其所适用的法律有违宪的嫌疑,得自动停止审判而将案件移送
宪法法院;③中央政府得在接到州法律公布的正式通告后15日内,申请
宪法法院审查该州法律有无违宪;④州政府得在中央法律公布后30日内,申请
宪法法院审查该项法律是否违宪;⑤州政府得在他州法律公布后60日内,申请
宪法法院审查该州法律有无违宪。对于
宪法解释案件的审理,
宪法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即时公布于政府公报,并允许当事人或政府在20日内提出书面辩论。经过此预备期间后,
宪法法院应指定法官1人,命其调查案件内容并提出报告。受命法官在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