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城邦》后记
强世功
【关键词】法律人
【全文】
《法律人的城邦》后记
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个夜晚,法学院的模拟法庭挤满了人,有法官,有律师,有法学院的老师学生,当然还又会议的主人公刘燕文博士。然而,这个讨论会的主人公恰恰成了整个会议的边缘人,他脸上的茫然与会场的气氛形成截然的对照。他只有在最后才获得了一个发言的机会,这个戴着深度近视眼镜的理科博士对整个会议的最深感受就是“学法律的口才真好”。这个场景深深地震撼了我,和他一样,我已经感受到学法律的已经构成了一个独特的群体。尽管他自称为了这场官司此前看了许多法律的书,但是,他真的无法理解这个决定他命运的群体,甚至无法和他的辩护律师进行真正的沟通。
那时候,我刚刚毕业,也参加了北大法律信息网的前期创建,网站的BBS也是在那个晚上因为这次讨论会而匆匆开张,我自然卷入到这些讨论中。也趁着这股思考的激情,我差不多一气呵成写作了《法律共同体宣言》,差不多3万多字。后来蒋雪雁在网站上主编《北大法律周刊》组织主题研讨,我就临时删改成网上传播的那个网络简明版。随着时间的推移,热情逐渐消退,我也似乎再没有兴趣将完整的文稿整理出来,网络版也就变成了正式版。无论如何,“法律人”(lawyer)作为现代社会的一个职业群体成为我后来思考中国法制的一个重心。可以说,这篇文章代表了我思考的一段轨迹,这就是以权利为中心的自由主义法律观。
从自由主义的权利观出发,很容易用权利来解构传统的权威国家体制,那么同样的逻辑也可以用来解构现代国家体制(比如批判法学),而法律人又试图帮助建立现代的国家体制,这难道不是自相矛盾吗?如果说法律人站在“为个人权利而斗争”立场上,那么法律人也必须站在捍卫政治权威和国家权力的立场上,因为没有强大的国家权力不可能实现个人的权利,个人自由必须用不自由的法律和权力来保证。一旦从“反叛者”的角度进入到“立法者”的角度,从幼稚的自由主义立场转变到成熟的自由主义立场,问题就变得更为复杂,因为国家是与民族和历史联系在一起的,而政治和权力涉及到了意志决断和价值追求,所有这些决不是个人权利所能思考的。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必须承认一个简单的常识:法律人不是建立生活在真空之中,而是生活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之中,这就是《法律人的城邦》的意旨所在。城邦是一个伦理生活的共同体,它意味着一种共同的价值选择,意味着一种共同的责任承担,意味着一个生活方式。如果我们把法律人共同体置于城邦这个更大的共同体来思考,法律人自身在其中的位置就成了一个问题。而这个问题绝不可能通过法律人的权利来思考,因为法律人的身份先于法律人的权利。而法律人的身份则关乎法制的形态,这种法制的形态不仅有一个具体的历史渊源和未来走向,而且涉及到城邦这个伦理共同体的构成(constitution)。我自己的思考由此逐渐转移到宪政问题上来,其中尤其关注法律人职业群体与宪政的关系,比如说最高法院在宪政中的位置。但是,我不仅是从保护个人权利的自由主义角度来思考的,更主要的是从城邦建构意义上来思考宪政的。因为保护个人权利的方式有千万种,问题是我们要的是哪一种。而这自然涉及到对自身历史传统、文化价值和现实条件的认识,涉及到对人性的认识,涉及到对城邦主体身份的认识。在本书最后一篇所介绍的学术会议中,这个问题已经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时代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