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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与澄清争端解决谅解谈判述评

改进与澄清争端解决谅解谈判述评


王亮


【关键词】dsu,争端解决
【全文】
  多哈第五次部长级会议确立了一份雄心勃勃的谈判目标,争端解决机制亦包括在内。本文在介绍谈判背景和多哈授权的基础上,重点介绍了本次谈判要点,并作简要述评。
  一、概  述
  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两大机制之一,争端解决机制(Dispute Settlement System, DSS)被誉为最为有效的体制和最大的创举。无论从组织内各成员对该机构的信心,还是从其实际应用效果来看,DSS无疑是目前国际组织中最好实际和有效的争端处理机制。另一方面,伴随着争端日益增多,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的不足日渐暴露,各成员方要求修改DSU的呼声也日益强烈。有的要求澄清和改进DSU中模糊的概念和规则与程序,有的要求加强争端解决机构(DSB)裁决的执行,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则要求给予更多可实现的优惠待遇。而在实体性规定方面,对于补偿和中止减让等问题由于各成员本身情况使得他们也意见多多。因此,对修改DSU成为了各成员一致公认的新一轮谈判的重点之一。
  经过激烈的争议和多轮讨价还价之后,各成员部长们同意将DSU的修改纳入多哈发展议程的议题。在《部长宣言》第30段,部长们
  “同意就《争端解决谅解》的改进和澄清举行谈判。谈判应立足于至今业已完成的工作和成员们所提的任何附加建议,并且力争最迟在2003年5月之前就其改进和澄清达成一致,届时保证采取措施促使谈判结果尽快实施。”
  此外,根据谈判安排,有关改进和澄清DSU的谈判将在DSB召开的特别会议上进行。根据《部长宣言》第45和47段,谈判最迟应于2005年1月1日之前结束,对DSU的改进和澄清不必被“一揽子接受”。
  在GATT/WTO有关决议的指导下,WTO成员方就DSU的修改和完善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提交了大量的立场文件和谈判建议。截至2003年5月底,DSB共收到42份提案。综述各成员的提案,大致根据时间阶段分为两类:一类是在DSB有关DSU改进和澄清特别会议召开之前所提交的立场文件;另一类是成员方针对特别会议专门提交的建议。所有的这些建议和意见均构成WTO成员方协商DSU的改进和完善所依据的“迄今为止所完成的工作以及成员所提交的其他建议”。在这些提议的基础上,会议主席提出了主席案文。然而,DSS谈判并没有在根据多哈授权确定的谈判截止日期——2003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无奈之下,在7月24日的会议上,WTO理事会决定延期一年,即将DSS谈判截止日期延至200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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