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之道非常道——2003年的本土化阅读
王怡
【关键词】宪政,保守,传统
【全文】
王怡
对宪政之道的探究,需要一个本土化的经验与思想过程。这是读西哲的书不能完全替代的,西方学术资源必须大师傅来回一次锅,才能发出香味。因此一种关于宪政之道的本土化思考,就是我今年的个人阅读、同时也是我从今年相关书籍出版趋势中拎出的一个线索。文中将提及的著作都出自大陆学者,如同柏克在支持美国独立革命时的名言,“我关心美国人的人权,胜过关心全世界的人权”。同样对我们而言,“中国人的宪政”也是一个胜过“宪政”的至高无上概念。
今年1月,王人博《宪政的中国之道》(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2月,已去世的龚祥瑞先生《比较
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再版。在完成宪政主义在中国语境下的一个完整表达和融入方面,这是两本迄今为止最杰出的书。龚先生是中国当代
宪法与行政法学界的泰斗,90年代以来学界的宪政热在资料与人员两方面的积累,也几乎都是自他而始的。王先生对百年宪政思想史的研究则是一种真正本土化的学术。前不久展列西南政法大学强大阵容的50本一套“西政学人学术文库”,其中亦有王人博的《中国近代的宪政思潮》(法律出版社)。探究中国宪政经验的书今年还有不少,份量不足的如高旺《晚清中国的政治转型—以清末宪政改革为中心》(中国社科出版社),份量重的如陈小平《中国宪政史研究纲要》(贵州出版社)。
王先生对本土“民权”话语演变的考察,和对本土法家传统的正面解读,下盘都是非常扎实的。记得几年前刘军宁《保守主义》一书刚出版,即便在自由主义学界也引起不少非议与误解。人们会质疑在一个专制主义的传统中保守什么,又有什么可保守的呢?但近年来在宪政主义与英美式法治观念的视野下,对宪政主义本土化的探究开始逐步凸现出一种柏克式的保守主义特质。宪政或曰立宪主义在本质上就是一种保守主义,英美法治传统尤其是尊奉先例的普通法道路,在本质上也是一种保守主义。保守不是守旧,保守主义的意思是保守一种自由的传统,哪怕这个传统微乎其微。保守每个人眼下的既得权益,哪怕这个权益再渺小,也不能在任何整全性社会变革的名义下就把它随随便便的牺牲掉。保守主义者的牛脾气,体现在他死死抱住一种具有正当性的个人权益。除非有更加正当和必须的理由,除非得到一种司法的承诺和必要的补偿,否则你说一万句好话——不给;你吓他说不给就把你宰了——还是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