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是否违法?
李红海
【关键词】大学生 结婚 违法
【全文】
1990年,由当时国家教委颁布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被退学的学生均不许申请复学。这实际上等于是对在校大学生(已达到婚龄)婚姻自由权的剥夺。随着法治观念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和社会人士开始对这一部委规章层次的规范是否与
宪法和
婚姻法相冲突提出了质疑。本文不想就在校大学生结婚利弊大小做出评判,而只想探讨上述部委规章是否违宪或违法。
法治的发展使得法律体系内部的协调成为比法律适用更为重要的问题,因此司法审查权才会在今天变得越来越热门。如果某急于结婚的大学生将学校告上了法庭,那么原国家教委上述规章的合宪性和合法性就可能面临审查(尽管不一定是司法审查)。但在司法审查变得热门起来的今天,审查的出发点应该是什么?这是一个直接决定审查结果的问题。我个人认为,考虑
宪法和法律(即可能被违反的对象)在此问题上的出发点是非常重要的。
具体到本文讨论的话题来说,要审查限制在校大学生的部委规章是否违法或违宪,首先要考虑
宪法和法律在这个问题上的基本立场是什么?我国1982年
宪法赋予了公民婚姻自由的基本权利;而我国婚姻法则在落实这一基本权利时将法定婚龄定位在男22周岁,女20周岁。就我国的法定婚龄而言,据说是世界最高的。为什么会是这样?这是历史的原因造成的。众所周知,古代中国人结婚的年龄是比较低的,但近代以来中国人口不断增长,解放后政府不仅没有控制反而还鼓励人口的增长,导致了今天我国严重的人口和社会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无论是
宪法还是作为法律层次的
婚姻法,之所以鼓励晚婚晚育,之所以规定了世界上最高的法定婚龄,其基本出发点就是为了控制人口的增长速度。在这个意义上,任何其他规范如果不是违背这个基本出发点,甚至如果还可能是体现或落实这一出发点,那么它尽管可能在事实上限制了当事人的婚姻自由,也不必然就是违反
宪法和法律的。而原国家教委的上述部委规章正属于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