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案件和判例来讨论规则,是很典型的判例法上的法律过程,与此相对应的,是判例法一整套运作体系和以“区分”为代表的法律推理技术。这些,中国法上目前还没有建立,所以,如果学者的目的在于为中国法提供建议,就很有必要对判例法体现的规则作些哪怕是初步的系统化的归纳工作,虽然这种工作恐怕是要艰辛无比,但是仅仅提供案例的介绍本身,其法律移植层面上的借鉴意义恐怕是要大打折扣。
四、关于结论及其他
上面提到学者对于其他法域规则的系统化归纳工作,其实作者在本书的写作中是一直努力进行的。虽然在某些部分作者也只能无奈然而谨慎的说,“由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处理机关以及在不同的时期所强调的重点可能不完全相同,……这方面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需要依具体情况而定。”(页234)实际上这很可能是一种更负责任的态度,这些结论的存在并不妨碍我们对作者努力进行系统化的工作表示敬意。
作为全书的结尾,作者进行了对“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立法问题探讨”。探讨似乎建立在对我国现有制度的梳理、总结和展望上,但是有意思的是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初步构想篇幅只有11页。相对于全书的篇幅,这个结尾显然有点仓促了,不过作者在最后一句话的解释是,有关具体规定和适用中的问题,第三章至第五章已经做了比较完整的论述,可资参考。大概就是让读者自己去总结那些分散的结论。的确,对于这样一本资料充足、内容丰富、理论实践皆有深入研究的专著,我们不应当过于苛求,而应当理解作者在一本书里面的能力是有限的。要知道,在这样一本专著里面,作者还经常需要不遗余力的为中国建立反垄断法的必要性而大声疾呼。
作为这篇书评的结尾,我想要感谢作者王先林先生,他在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领域的努力,在我有限的阅读范围之内,在当下中国算得上是开垦蛮荒之地的行为,与我的阅读过程相对应,他在研究和写作过程中对概念丛林的穿越,无疑是要艰辛更多、跋涉更多。现在是这样一个时代,当某个跨国公司以知识产权为由起诉某个民族企业的时候,我们的民众、媒体、甚至部分学者,会同时营造出一派民怨沸腾的景象,将纯粹的法律问题推向民族情绪的浪尖。这个时候,至少从我这样一个法律学生的角度来看,王先林先生所做出的努力突显其可贵。他的这本专著中严谨而沉稳的理论梳理、资料搜集、以及在许多理论阐述和制度介绍中闪现的创见,应当成为同领域内其他学者研究时无法绕开的起点。在开口之前,他们非常有必要读完这本书,并且去思考,哪些是这本书已经谈过的,哪些是他们可以做出独特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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