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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意见书:暗箭难防?王琳、徐昕等

法律专家意见书:暗箭难防?王琳、徐昕等


徐昕


【关键词】专家意见书
【全文】
  法律专家意见书:暗箭难防?
  
  主讲:王琳(海南省检察院检察官,天涯法网版主)
  主持:徐昕(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评论:韩立收(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黄永锋(海南大学法学院讲师)
   邓和军(海南大学法学院讲师)
  整理:王晓(海南大学法学研究生)
  时间:2003年9月17日
  地点:海南大学法学院
  徐昕:
  今天是海南大学“法治论坛”的第二次活动。近年来,法学家出具专家论证意见书引起了广泛争议。最近刘涌从死刑改判为死缓的报道提到陈光中、陈兴良等十几位法学家就该案提出的法律专家意见书,令其又成焦点。何兵、萧瀚、周光权、易延友、陈界融等学界同仁发表了高见,何兵先生称法律专家意见书是“一枝射向法庭的暗箭”。王琳先生三年前曾参加相关问题的讨论,让我们听听他现在有何新见解。
  王琳:
  一、一枝射向法庭的暗箭
  今年八月,在据称为“中国刑辩第一人”的田文昌律师的帮助下,号称“沈阳黑社会老大”的刘涌由死刑改判死缓。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这一改判在民间引起了群情激愤,在法律界也引发了一场声势空前的大讨论。这些讨论聚焦于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辩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建构与限制等等。而14位著名专家因出席了由刘涌辩护人田文昌律师召集的专家论证会并提供了专家意见,也受到普遍质疑。
  8月28日出版的《南方周末》刊出的一篇调查文章透露了这次论证会的一些情况:
  2001年9月19日,北京部分刑法专家、刑事诉讼法专家、法医学专家,在钓鱼台大酒店第一谈判厅对案件进行了专题讨论。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著名刑事诉讼法学教授陈光中,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刑法学专家陈兴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刑法学教授周振想在内的人士,出具了一份《沈阳刘涌涉黑案专家论证意见书》,并在上面签了字。
  文章也介绍了这份《专家意见书》的主要内容:“意见书”中说,“与会专家听取了律师的介绍并查阅了公诉人提交的证据,一致认为:本案的证据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我们只要对媒体传递的这些信息稍加分析,即可从中发出许多疑点,比如法医学专家可不可以对刑法的适用说三道四,刑法学专家能不能对法医学上的鉴定结论指指点点,他们有着不同的专业背景,在论证中究竟基于什么就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又比如,专家们认为《物价评估鉴定书》存在瑕疵,但显然,法学专家都不是物价评估师,更称不上物价评估鉴定专家,对物价评估鉴定本身专家们也许说不上什么道道来,专家可以论证的,极大可能便是该《鉴定书》在程序上或在形式上存在瑕疵,因此“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证据。”几乎可以肯定,如果这种推断成立,那么专家的论证并不是建立在各自的专业修为而是建立常识判断上,即刑法学家可以得出这样的判断,刑诉法学家也可以得出这样的判断,法医学专家也可以得出这样的判断,甚至,只要懂点法律的人,都能得出这样的判断。那么,这种常识性的判断何必劳师动众请来诸多专家予以论证呢?
  当然,网上对“专家意见书”的质疑并非纠缠于我以上所提的几个细枝末节的问题,而是聚焦于“专家意见书”的是非之辩和利弊衡量。质疑“专家意见书”的始作俑者和代表人物非何兵博士莫属。8月31日,何兵在“搜狐”时评上抛出了一篇《法学家们无权向法院出具专家意见书》,随后,萧翰,易延友,周光权,陈界融等知名法律人纷纷发表文章,卷入声讨或者声辩之列。9月4日,何兵又以《一枝射向法庭的暗箭:再评法律专家意见书》予以回应,这场网络论剑再度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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