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C
一家比利时的金融机构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失实的金融信息。一位居住在英国但此时正在法国旅行的Z通过因特网获取了这些信息。他据此作出了投资决策,改变了在德国、意大利和英国的投资计划。根据Domicrest Ltd v Swiss Bank Corp和Shevill v Press Alliance两个案件所确立的规则,Z只能就其在英国所遭受的损失向英国法院起诉。他若想挽回全部损失,只能向比利时法院起诉。至于他在法国获取这些信息的事实则与本案无关。
3.分支机构、代理商或者其他营业场所
《2001年第44号规则》第5条第5项规定,由于分支机构、代理商或者其他营业场所经营业务而引起的争端,该分支机构、代理商或者其他营业场所所在地法院享有管辖权。但问题是,网站是否属于“分支机构、代理商或者其他营业场所”?如果是,又如何确定其所在地?例如,一家英国银行在所有的成员国都开设有提供网上银行服务的网站,根据上述规定,这些网站属于分支机构吗?该银行可以在任一成员国被诉吗?
在Somafer 案36中,欧盟法院认为,“分支机构、代理商或者其他营业场所”应满足“永续存在”(appearance of permanency)这一条件。因为因特网服务器的地点可以轻易改变,所以欧盟法院似乎并没有将网站看成是“分支机构、代理商或者其他营业场所”。37同时,考虑到服务器仅仅是存贮信息的媒体,与传真机等通讯工具并无本质区别,欧盟法院似乎也不倾向于将其视为分支机构或者其他营业场所。38
4.协议管辖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确定法院的管辖权,并且这种协议必须有书面证明,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已形成的惯例,或者符合贸易习惯。39《2001年第44号规则》第23条第2款明确规定,如果能够提供永久性证明,电子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这就是说,当事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来选择管辖,因为电子邮件可以被保存或者被打印出来。但是,当一方当事人是消费者时,这种在争端发生前选择管辖的协议可能是无效的。40
5.未决诉讼
尽管《2001年第44号规则》的目的在于避免共同管辖,但如前所述,管辖权的冲突并没有被完全避免。该规则第27条规定,相同当事人就同一诉因在不同成员国法院起诉时,受诉在先的法院得优先管辖。
因为在电子金融争议中,多个法院均可能享有管辖权,所以这一规则会引发当事人故意地选择法院。这将导致一种现象——“抢先诉讼”(a race to the court house)。41例如,如果被告预知对方即将起诉,他很可能抢先向某成员国法院起诉并获得受理。即使受诉法院办事迟缓、效率低下,但却受诉在先,原告便不能就同一诉因向其他成员国法院起诉了。
该规则还规定,如果多个关联案件在不同成员国的法院进行诉讼,除第一个受诉法院外,其他法院均应中止审理。42如此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在不同诉讼中作出相互矛盾的判决。
(四)消费者合同的特别管辖权规则
无论是先前的《布鲁塞尔公约》,还是现行的《2001年第44号规则》,都对消费者合同的管辖权问题作了特别规定,这是其显著特征。因为《欧盟条约》第3条t项和第95条第3项要求欧共体必须通过立法对消费者予以特别保护。这些规则所体现的政策是,消费者在缔结合同的过程中始终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如果要求消费者到国外去起诉一家外国公司将显失公正。而且,在网上交易中,商家常常要求消费者通过信用卡预付价款,这就使得商家在交易中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况且,一旦涉及有关保险的事项,由商家出面处理也更为方便。43
在传统的金融服务领域中,服务提供者与接受者往往处于同一成员国境内,所以不会出现有关消费者合同的法律冲突。随着电子金融服务的出现,这种情况将会发生剧变。在欧盟内部,电子金融推动了内部统一金融服务市场的建立,并为跨境金融服务的提供创造了条件。所以,无论是电子商务,还是作为其特殊形式的电子金融,不仅导致了跨境交易的增加,并且还引发了有关消费者保护问题的法律冲突。
按照《2001年第44号规则》的规定,特殊的管辖权规则将适用于特定种类的消费合同。这些规则对商家和消费者是不对等的,即商家只能在消费者住所地国法院起诉,而消费者却有权选择受诉法院:他既可以在其住所国法院,也可以在被告的住所地国法院起诉。44
按照该规则的规定,消费者是指非为职业或者经营所用,仅以个人消费为目的,而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自然人。45但是,这一规则仅适用于以下三种类型的消费者合同,即:
①分期付款购买商品的合同;
②货物销售提供融资的各种信贷合同;
③某人将其商业或者职业活动指向消费者的住所地国(或者所指向的诸多成员国中包括消费者的住所地国)。46
但是,相应的条款在《布鲁塞尔公约》中的表述却不尽相同。因为该公约是在“互联网时代”到来之前签订的,所以仅调整邮购和送货上门两种交易形式。《布鲁塞尔公约》中有关的管辖权规则除了适用于上述①、②两类合同外,还适用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合同,但该类合同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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