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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难的现状与出路

律师会见难的现状与出路


房保国


【关键词】律师会见权
【全文】
  律师会见难的现状与出路
  房保国
  “你这个案件可能涉及国家秘密,能否聘请律师,须等我请示领导再说”;“本案案情复杂,何时批准会见,你等通知吧!”“你若再谈具体案情,我就要终止你的会见了。”
  ——侦查人员如是说
  一、引言
  律师会见,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之后,依法与其面谈,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有关案件情况,或者听取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指控犯罪的意见和理由,从而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为辩护作好进一步准备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律师会见包括对在押人员的会见和对不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等两个方面,由于会见不在押的被追诉人不受任何法律条件的限制 ,所以,律师会见的核心是保障与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
  律师会见权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是其宪法上获得律师帮助权利的重要体现,也是律师从事刑事辩护业务中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它在保障被刑事追究者的知情权,增强辩方与控方的对抗力量,维持控辩平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以说,会见权的存在是律师有效展开辩护业务的基础和前提。而从现实来看,律师会见难长期被列为律师刑事辩护难的“三难”或“五难” 之一,律师会见的现状不尽如人意。
  鉴此,律师会见难的现状与出路问题就成了本次福特基金会“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状况与问题研究”项目的重点调研内容之一。本次调研共收回有效问卷694份,在问卷的设计上,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等三个方面,对律师会见的时间、次数、方式、程序以及侦查机关拒绝律师会见的情形和后果等进行了系统考查,以期对中国刑事辩护中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现状有较为全面的整体了解。同时,本专题调研还采取了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收集资料和了解情况。
  本文试图对收集到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和解读,透视中国刑事辩护律师会见难的现状与成因,着重暴露问题,发现症结,并对今后的相关改革进行展望。
  注:本文中的诸多表格无法显示。
  二、
  “律师会见难”到底“难”到什么程度?
  最近,《中国律师》杂志开展了一场关于“刑辩律师的路啊,为什么越走越窄”的讨论,其中“律师会见难”问题就被公认为严重制约中国律师刑事辩护业务发展的“瓶颈”之一。那么,律师会见难,到底有多“难”呢?这需要有实证的数据和资料证实,而不能凭空地臆测。以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为例,全部在押人员中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率仅为14.6%,律师会见在押人员的次数平均为1.3次,人均每次会见持续的时间仅为24分钟!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当前刑事辩护律师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状况不容乐观。
  (一)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
  在侦查阶段,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从而确立了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制度。但从现实来看,侦查阶段律师的会见权受到各方面的制约,在会见的次数、时间、审批程序等方面都存在严重的问题。
  1、律师的会见率过低,侦查机关拒绝律师会见的情形普遍。
  以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为例,在被调研的177名在押人员中,有143名处于庭审后等待判决或者判决生效后在看守所内服刑的阶段,有34人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或者接到起诉书后等候开庭阶段,其中有101名在押人员聘请了律师,76名未聘请律师, 而76.2%的被调查人员表示最希望在侦查阶段获得律师帮助。但在已请律师的人员中侦查阶段的会见率约为46.3%,结合在调查中发现的在押人员整体上聘请律师的比例约为31.5%,那么,在全部在押人员中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率就只有14.6%,所以整个律师的会见率是相当低的。
  而从本次调研的结果来看,北京市律师在1997年1月到2002年6月期间总共办理的刑事案件有13.62件,其中处于侦查阶段的有3.94件,而在这律师参与的3.94件案件中侦查机关拒绝安排会见的就有1.50件,整体的拒绝会见率为38.1%,这就意味着在1/3多的案件中侦查机关拒绝安排律师会见。其中,1997年拒绝会见的有0.32件,1998年为0.30件,1999年为0.26件,2000年为0.28件,2001年为0.34件,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为0.29件,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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