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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中的故事

  但是抱怨归抱怨,经过学生的用一些罢课,给老师,领导写反映信,给校长联名写信,结果都是石沉海底。学生门只好依旧忍受着“知识”的“煎熬”,结果是“老师讲的累,学生也听的累”,老师几乎是“对牛弹琴”般的上完了一个学期的大学物理课程。而学生之所以天天去上课,目的无非就是为了得到那4个“可怜”学分。
  故事三  强买教材
  某日,法学院发教材,价格为9折。而且买的书各个出版社都有,有些书的质量真的不感恭维。一些学生不愿意买,想自己去买。于是A,B,C三君就一起来到法学院找院里的教学干事商量。A君问教学干事:老师,,我们买那么多的书,在任何的法律书店都可以打7.5折的,但是为什么在自己的院里买书还要9折啊?教学干事笑笑说:“打九折够你们好的了。” B君问:“老师,我们可不可以不买啊?”教学干事脸一横:“不买?你们的毕业证,什么的都在我们手里,谁不买不给发毕业证,你们是买也的买,不买也的买。”C君一听就准备发火,被A,B两君拦住。事后,听学生门说,这些书是法学院的某副院长开的一个“法律书店”中批发过来的书。学生们突然想起,哪个副院长当年还给他们带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课程,大家还记得他在课堂上大讲现今中国的消费者是如何如何的不懂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每个商家都应该遵守民法的“诚实信用,公平原则”以消费者作为自己的上帝的理念进行合法的经营。但是难道他就不知道:强迫学生高价买教材是一种典型的“强迫交易“行为?是明显违反“消法”的?
  故事四  学术讲座
           
  某日中午放学后,法学院的A,B两君看到食堂边的“人文讲坛”的宣传板上写着:今晚由法学院某某某刑法学教授主讲“死刑存废的伦理分析”。以上两君自从进入大学法学院以来,很少听到关于法学院举办的关于法学方面的讲座。法学方面的讲座,不管质量如何,一个月听一次都是幸运的。记得上一个学期,连续一个学期一次法学方面的讲座都没有搞过。于是两君早早的就到报告厅中等候。讲座一开始,A君就问B君:怎么内容这么熟悉啊,我好象在那里看过这些东西啊。对了是湘潭大学的邱兴隆教授的一篇在北大的演讲稿。(由于A君平时很爱看法律方面的书籍,正好看过一本名为《法治的使命》的书,里面有这个文章。)而旁边的C君正好拿了这本书来,准备对照一下次教授和丘兴隆教授的观点有什么异同。结果发现上面搞讲座的教授简直就是将丘兴隆教授的讲稿原封念了一遍。当时有学生想当场揭发,但是由于种种的原因没有这么做,最后众君只好中途“以脚投票”的方式选择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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