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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海商法

  2 罗马法
  罗马法系最早源于罗马法,但在早期文明中以方法论的面目出现,据此方法论从收集的法典或一般的陈述中的惯例和习惯,抽取出清楚简明的法律原则,(例如,苏格兰和南非) 组成的法律体系,其调整社会成员之间,有时调整其与政府及其当局之间的关系。
  3 海商和海事法
  海商和海事法是有关涉及按所有的各种不同的形式从事海上和水上运输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私法体系。海商法或许诞生于某种口头的传统()并依已失传的各种不同的书面形式持续(例如,the Rhodian法, ,在Justinian’s Digest中提及 )并在Roles of Oleron 及Consolato del mare 中首次确立真正的法典。
  海商法渊源于罗法法传统,但发展于罗马法和共同法法律学,两者均对其现代内容作出了贡献。 过去的100年间海商法受到了成文法、国际公约及公法(国际/国内)的极大影响和改进,所有这些在不同程度上,构成了海商和海事法的组成部分。
  三、 海商和海事法的罗马法渊源
  罗马法系对海商海事法的发展的主要贡献已通过收集、保存和发展古代海商惯例the lex maritime. 罗马法系极重视法典化,据此将在某个法律体系内的清晰一般及杰出的法律原则合并及安排进某种系统的总体安排。罗马法对海商惯例即适用此种方式。在编纂法典的进程中,罗马法将某些法律特征注入惯例,同时亦补之以某种原则。由此形成的(法典)相当全面,成为过去从未存在过的海商法的书面渊源。航海国家的法官们为证实和增补当地的惯例,查阅这些法典(渊源)。他们的判决将依次被随后的法典反映出来,这些法典因某个城市或地区之需而被采纳。已记载海商法的首个渊源,罗马法系不仅促进了海商法向全世界各个角落传送,而且激励其发展和改进。
  1 罗马法
  最早的今日仍可查阅的罗马法系海商法典是由罗马人制定的,与其说是制定新法律,倒不如说是为保存既存的惯例。 这在(至少部分)Justinian Digest摘要(公元534年)中有所反映。 该摘要被认为并入了公元前约800年的Rhodian海商法典中的许多概念。 另一部海商法典,通常称作“罗德海法”(Rhodian Sea-Law)大约在公元七或八世纪在拜占庭(Byzantium)发展而来。 随后的法典基于其承继者,因此在九世纪the Basilica,摘要的拜占庭版本,在康斯坦丁堡(Constantinople)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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