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海商法
威廉·泰特利著 郭国汀译
【关键词】海事法与
海商法
【全文】
第一章 海事
海商法的简明历史
第一节 在世界发展中的海上运输
一、 文明的发展
自人类文明的黎明始,海运在人类寻求生存,追求财富、权力、知识及控制环境等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能够对抗“海上危险”的船舶建造使得人类能进一步冒险,自陆地向海洋寻找鱼类和其他海产食物。自古代始,通过海产食物和思想观念的交流,海洋运输促进了贸易和旅行,繁荣和丰富了人类文化。航运业亦是建立王国必不可少的,因为所有“伟大的国家”,自菲尼基人和罗马至今日,均拓展其对海外人民和领土的统治。
贯穿整个历史,海军和商船队决定了在战争中的胜负。工业革命、民族主义、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船舶和航运业。技术的发展亦刺激了自帆船向19世纪蒸汽动力船舶及近来向内燃机和核动力舰队的转变。
二、 法律的发展
海上运输亦促进了公法和私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法的发展。就私法而言,共同海损、救助、船货冒险抵押借贷(Bottomry Bond or Bottomry Bill or Tespondentia Bond指船长将船舶、货物作抵押筹措必要的资金以便完成预定的航程。如今此种冒险抵押借贷已不复存在,因为通过航空、电报、电传可以轻易地安排借款。译者注)租船和海上保险均属于有关鼓励海上商业而发展起来的最古老的原则,在罗马法系和共同法系催生了大量相同的原则, 冲突法在很大程度上起源于国际海上贸易,中世纪时的欧洲此种贸易又催生了跨国商法(lex mercatoria)包括跨国海商法(lex maritima)。
国际公法亦源于沿海国家和迅速成长的帝国的海上活动。 20世纪初叶 有关航运业各领域的国际公约,通过近年来国家间在防治海洋污染 及管理开发海底及其丰富的资源方面 加强国际合作得以遵循。
因此,海上运输继续成为研究比较法的一个丰富、迷人、重要的领域。
第二节 海商和海事法的发展
一、 东方法律的影响
虽然有时人们推论
海商法纯属欧洲和基督文明的产物,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东方对
海商法的发展亦有非常重要的贡献:航行自由和商业自由的相互关联的概念。在古代世界,波斯、Rhodians,希腊和罗马,涉及与阿拉伯和印度大量的海上贸易。印度和Ceylon则派商船至东印度和中国。早在公元前8世纪,中国自身已发展起一种相当复杂的港口体系,甚至港口海关服务,同时在7世纪时便已允许外国商人在广东和其他中国港口设立他们自已的机构。SriVijaya王朝在大约七百年期间制止海盗并鼓励通过马六甲海峡进行海上交易。 正如一位该领域的权威学者所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