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代价学派” 的短句
鲜江临
【摘要】记得一名曰吉罗杜的法国人曾云:没有一个诗人,能象法学家自由地解释现实一样,自由地解释大自然。本文采自由短句的形式,表述对法律和现实的一种认识,企图在短句语言形式和法学表达有效性之间,建立一种联系。
【关键词】短句
【全文】
价格、价格、价格。
这是一个强调的语式。
用价格这个语词,
表达对法律的一种认识。
在开启自由的时代,
有一个人,
这样自言自语。
这是说法律?
那种需要崇尚的神物?
是的。
这是说法律?
那种民族生活必然的演绎?
是的。
这是说法律?
那种超人圈养人类的工具?
是的、是的。
这样表达,
不太规矩吧!
尤其是采用象xx组歌一样的语句。
哈哈!
是的、是的!
这要从1976年说起。
1976年的秋日,
超人在中国死去;
从此神州逝去了天空中那片伟大云迹,
以及绝对真理。
社会,
找不到圣人指示。
神啊!
你在哪里?
在地球嗖嗖嗖的转动中,
传来乌托邦坍塌的声音。
全知主体描绘的世界,
一个拾级而上的天堂,
开始遥远,
不可企及。
象梦境一样、
象影子一样、
象玄思中的造像。
不可企及。
神州,回归世俗。
钱币和情欲,
提示梦幻世界的消失。
人们重归动物世界。
浮云消散的世界,
滋生新的秩序。
就象雨后清爽中,
出现蘑菇的形迹。
从禾苗、
从风雨雷电、
从无尽的生活赐予、
人们重见了自然母亲。
她教我们新的歌谣:
“人类和动物是亲戚
鹦鹉也是姊妹……”
人与人,
要创建和巩固兄弟关系;
社会--
需要建立和平竞争的秩序。
这需要从对和平的鸣唱开始、
需要从对公平交易的歌赞开始、
需要从对暴力逻辑的批驳开始……
人们关于和平法律的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