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品 679 46.1
进口总额 2952 21.2
其中:一般贸易 1291 13.8
加工贸易 1222 30.1
其中:机电产品 1556 29.1
高新技术产品 828 29.2
对主要贸易伙伴的出口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全年对美国出口70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9%;对香港地区出口585亿美元,增长25.6%;对日本出口484亿美元,增长7.8%;对欧盟出口482亿美元,增长17.9%;对东盟出口236亿美元,增长28.3%;对韩国出口155亿美元,增长23.8%;对台湾省出口66亿美元,增长31.7%;对俄罗斯出口35亿美元,增长29.9%。
法律
一年来,我国全面清理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初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要求,统一、完备、透明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体系。
为了与世贸组织的规则接轨,近两年来国务院近30个部门已总计清理了法规2300多件,其中废止了830件,修订了325件,范围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及投资等诸多方面。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已经结束,19万余件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决定已经修改、废止或停止执行,实现了地方法律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世贸规则及中国对外承诺相一致。
在履行世贸组织规定的法律的透明度和通报和咨询义务方面,我国已设立了“中国政府世贸组织通报咨询局”和世贸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协定”两个国家咨询点,向世贸组织及其成员通报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措施。
我国已经建立中国政府世贸组织咨询网站。通过咨询网站,公众可获得简单、快捷、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我国进一步完善了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规范,健全统一、规范、公开的外商投资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按照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措施》的要求,对
著作权法、
商标法、
专利法等国内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与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广泛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双边交流与合作;努力改善外商投资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大力开展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完善行政管理的各项制度。
2001年10月经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反补贴条例》、《
保障措施条例》3项对外贸易重要行政法规,去掉逗号。我国开始根据世贸规则处理反倾销、保障措施、技术壁垒等中外贸易纠纷,充分利用世贸规则赋予的各项权利,保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一年来,我国冷静应对了美国的钢铁保护、欧盟对我国动物源食品的限制,日、韩对我国蔬菜更加严格的检验以及欧洲、日本一些企业在DVD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纠纷等诸多的反倾销诉讼,并已取得了较好的结果,维护了我们的正当利益。同一次会议上,国务院还一并通过了《
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