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国银行国际联合监管的挑战
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的金融市场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革命性转变。银行业也经历了机构全球化,市场一体化,融资工具证券化,资金流动电子化的过程,同时,架在银行业和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篱笆开始拆除,混业经营的浪潮变得不可抵挡。原来相对隔离的各国金融市场正在变成一个统一,开放的真正的全球金融市场。金融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也使得金融风险不断加大,监管也变的越来越困难。从国际银行业来看,今年来至少三个方面引人注目,并且这些发展都对监管当局提出了挑战。一是表外业务,特别是金融衍生工具创新的发展迅速,可以说,相对于人们对其风险的认识和控制能力而言过快了;而是银行业务全能化,原有的对业务活动种种限制逐渐得到放松,特别是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分界线越来越模糊了;三是金融自由化的趋势加大,金融自由化下如何适度监管成为一个课题。
一)、表外业务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不断发展下的跨国银行监管
表外业务,顾名思义指的是那些不反映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之上的业务。应该说,银行表外业务的存在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了。然而现在人们常说的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迅速发展的表外业务主要是各类担保,承诺以及发展最为迅速的衍生金融工具。银行表外业务的迅速发展,一方面是由于银行传统的作为信贷中介的独特地位被弱化,竞争形势日益激烈,另一方面是由于资本充足性监管日趋严格,限制了银行表内资产业务的规模,这迫使银行不断开发表外业务。此外,表外业务的在一定程度上也与强调风险管理的监管趋势相一致,这是因为,有些传统的中间业务是少有风险的,而有些新型的表外业务,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如果运用适当,也可以减少资产损失或降低债务成本。但是,如果运用不当,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本身又是一个加大银行经营风险的因素。这一是由于其交易建立在对未来市场价格走势作出预测的基础上的,而预测结果的准确性是不可能事先确知的,因而就使得这种交易天生就有高风险性。二是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具有高度的资金杠杆作用,或者叫“以小博大”,这使得投机活动极为便利,由于投机性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哦发展过于迅速,使得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著名的巴林银行倒闭一案就是其中的例子。如何对表外业务进行监管,尤其是如何控制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是目前跨国银行监管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已有许多的国际性监管机构和组织纷纷制定和颁布了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的指导原则,其中最早的一项产生广泛影响的研究报告是由“三十小组”(Group of 30)发表的《衍生产品:惯例与原则》。该报告一方面指出了建立内控制度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中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又认为没有必要进行根本性的制度改革。对于跨国银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监管学者们一般认为应同时从内控和外部监管着手。就内控而言,首先,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必须被置于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之下;其次,应该建立足以监控、管理和报告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的信息系统,特别是明确不同层次的报告制度;第三是要选用高素质的交易人员,明确其责权范围,严格实行“双人原则”。就外部监督而言,首先有必要迅速的建立有关法律框架,澄清法律上的不确定性,明确对衍生金融工具监管的制度结构;其次应确立和统一基本的执行标准,监管程序;第三要增加衍生交易的市场透明度,强化从业者的信息披露和完善相关会计制度,保护知情较少客户的利益;第四要扩大国际合作,加强监管者之间的信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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