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对那些有资格申请办理外借扩展功能的读者而言,他们可以借阅的范围又被按照技术职称、行政职务以及学历高低做了进一步的划分,“级别”高的读者的借阅范围可能大一些。在京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处级及其以上行政职务者、在京就读博士生及博士以上学历者可以申请中文图书第一、二外借库和外文图书的外借功能。相应的,具有初级技术职称、处级以下(如副处、科级)行政职务以及就读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下学历的大学生们(本科生、专科生)则几乎没有机会借到外文图书,除非本专科生们得到所在院系的担保。此外,在京的大学生(本专科生)们则一般只能到中文图书第二外借库去借书。1
综上可知,国图将读者的阅读地点(在阅览室或家里)、阅读内容(普通阅览室、第一、二外借库或基藏库的书刊)和阅读书籍的语言文本(中文或外文)与其国籍、户口所在地、职务、职称、学历甚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等身份特征联系起来,并受到后者的约束。不仅在华的外籍人士不能从国家图书馆外借到外文图书,甚至并不是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可以平等地享受到国图所提供的外借服务,虽然它冠以“国家”之名。然而正如孔老夫子所说的“有教无类”2一样,一个人需要或者希望阅读什么类型的书籍并不必然与其定身份一致。按照人为划定的“级别”或身份配置阅读的权利,可能因缺乏合理性而有违分配正义。3
而且在现代社会,“级别”或身份经常是会改变的:具有处级行政职务的人士可能在机构调整中而降级,大学生也可能因毕业而将户口迁出北京。那么这些读者的阅读权利是否也将随之改变?以在京就读的博士生为例,在读书期间其仅凭学生证就可以申请外借外文图书,但如果他毕业后没有留在北京,或者虽然留在北京但是没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其能否继续保留借阅的权利就成了问题: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就意味着在借阅国图图书的资格问题上,活生生的、具体的单个的人不是主要被考虑的因素,相反,某些由具体的人所派生的或附加于其上的身份特征却异化成为一种超脱于人自身之外的力量而受到重视;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也不过是维系一种既成事实,即那些曾经符合国图要求并且现实地取得了借阅资格的读者将继续享有这种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权利,而那些从未具备过相应条件的公民仍将永远地被拒绝于国图外借书库的大门之外。
在对读者进行区别和限制的同时,国图例外地允许某些户口在北京以外的中国读者获得图书外借功能,条件是提供工作证或介绍信、单位担保书或院系担保书等文件,当然也还要按要求提供押金。这样,国图在不经意间流露出其对个人甚至货币的信任远不如其对“单位”的信任。到图书馆读书往往是一种与工作无关的非常个人化的行为,而由单位出具介绍信或担保书除了在客观上强化或延续计划经济时代个人对“单位”的依附关系以及“单位”对个人的控制(就到国图借阅读书而言就是“通过单位的读书控制”)之外,究竟还有什么法律意义和作用,则是值得怀疑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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