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疑传统的人本主义乐观地认为的那种自由意志式的主体,在海德格尔这里被彻底地戳穿,所谓的自我、主体和理性只不过启蒙哲学的一项发明,如胡塞尔的“主体间性”和尼采的“超人”仍是主体形而上学。事实上自我和主体并不先在于他人或我们,相反正是他人和我们的共在构成了此在的结构性的根基,正是被常人的“摆布”才体现了此在日常生活的真实与无奈。
六
海德格尔反人本主义的立场在1946年的《关于人本主义的书信》更为明确和坚决。在《关于人本主义的书信》一文中[57],海德格尔正式清理了自古罗马以来的各种各样的人本主义。“在罗马,我们碰到了第一个人本主义,所以人本主义本质上始终是一种特殊的罗马现象,这种现象产生于罗马人与晚期希腊教化的相遇”。[58]古罗马产生了homo humans(人道的人)和 humo barbarus(野蛮的人)的对立,所谓人道的人就是罗马人,罗马人是具有humanitas(人性)的。此后,在文艺复兴时期,罗马的人本主义借助古典文明被复兴,启蒙时期德国的歌德、席勒也属于人本主义之列。
近代的马克思、萨特提出形形色色的人本主义,
“它们在下面这一点上却是一致的,即homo humanus(人道的人)的humanitas(人性),都是从一种已经固定了的对自然、历史、世界、世界根据的解释的角度被规定的,也就是说,是从一种已经固定了的对存在者整体的解释的角度被规定的。……每一种人本主义或者建基于一种形而上学中,或者它本身就成了一种形而上学的根据。……任何一种人本主义就都是形而上学的。”[59]
海德格尔说得很清楚,任何从本质的角度定义人的企图都是对人的本质的误解,都是形而上学。因为人是不可定义、不可定型的“此在”,必须从此在与其所属的世界中,过程性地理解它。因此在《书信》一文中,海德格尔提出了“绽出之生存”(Ek-sistenz)的说法,表达人的动态的、过程的、可能性的生存状态。[60]以动词思维取代名词思维、名词的动词化是海德格尔的一种表达策略和手法。[61]这显示了海德格尔与形而上学看待人的本质不同的思路。
海德格尔甚至认为不应该提出人之本质的问题:“无论我们问人是什么,还是问人是谁,……在这个‘谁?’或‘什么?’中,我们已然指望着某个人格性的东西或者某个对象了。”[62]这种“人格性的东西”,如理性、意识,恰恰错失和堵塞了人的“绽出之生存”的道路,所以在《存在与时间》中所说的“人的本质”是加引号的“本质”。
海德格尔在《书信》中明确指出《存在与时间》所表达的思想是“反人本主义”的,但应该澄清一种误解:反人本主义并不就是“非人道”、“非人性”和贬低人的尊严,而是由于传统的人本主义从实体和本质的角度理解人,把人的地位放的不够高。[63]只要人本主义以形而上学方式进行思考,就不能被称为人本主义,如萨特说的“实存(existentia)先于本质(essentia)”,仍然摆脱不了柏拉图的本质论,因而是一种不是彻底的人本主义。所以海德格尔意欲保留人本主义一词,但要重建人本主义的内涵,即用此在的方式去理解人。[64]
德里达在1968年的题为《人的终结》的演讲中指出,摧毁形而上学的两种策略一为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越过了尼采的最后一道防线;另一为以福柯代表,指出人和主体只不过是19世纪各门学科构造的一个幻像,随着20世纪后结构主义的对主体性哲学的攻击,“人就象沙滩上的脸孔一样被抹去”。福柯在《词与物》中引用列维-斯特劳斯的说法:“人文科学的最终目的不是构成人,而是消解人。”由此我们多少可以窥见20世纪欧陆哲学的发展中两个“人的终结”的轨迹:其一是发端于索绪尔语言学的结构主义,中经列维-斯特劳斯、阿尔都塞,由巴特、拉康、德里达、福柯完成的后结构主义的反主体、去主体的倾向;[65]其二,由黑格尔、叔本华、尼采、至海德格尔完成的存在主义的反人本主义。而海德格尔正位于这后一条线索上暂时的终端。
朱晓喆
2001年12月初稿、2002年4月二稿
于华政
【注释】阿伦·布洛赫:《西方人文主义传统》,董乐山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第5页。
罗国杰(主编):《伦理学》,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22-223页。
索珀:《人道主义与反人道主义》,廖申白、杨清荣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
休谟:《人性论》,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4页。罗素也指出启蒙以来科学的威信逐渐代替了宗教的威信,这是一种“理智上的威信”。罗素:《西方哲学史》(下),马元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4页。
海德格尔:《世界图像的时代》,载《林中路》,孙周兴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第89-90页。在本书的另一处海德格尔写道:“笛卡儿把人解释为一般主体,从而为后来的形形色色的人类学创造了形而上学的前提条件。随着人类学的出现,笛卡儿欢庆他的最大的胜利。”(第97页)
福柯:《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莫伟民译,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第444-446页。
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何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25页。
海德格尔:《林中路》,第89页。
梯利:《西方哲学史》,伍德增补,葛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283页。
巴雷特:《非理性的人——存在主义哲学研究》,杨照明,艾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29页。
帕斯卡尔:《思想录》,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页。
关于存在主义笔者此处主要参考了巴雷特著《非理性的人》一书。
杨大春:《文本的世界》,1998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94-295页。
杨春学:《经济人与社会秩序分析》,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出版社,1998年,第82-87页。
这些观点见于霍布斯的《利维坦》,洛克的《政府论》以及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史蒂文·卢克斯:《个人主义》,阎克文译,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03页。
关于启蒙哲学的自由主义问题,参见罗素:《西方哲学史》,第124页以下。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第121页。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123页。黑格尔以主人和奴隶之间的互相依存关系来比喻这种自我与他人的关系,即主人只有在奴隶身上获得对自身存在的确信。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122页。
倪梁康:《现象学及其效应——胡塞尔与当代德国哲学》,北京:三联书店,1996年,第146页。
倪梁康:《现象学及其效应——胡塞尔与当代德国哲学》,第140页。
杨大春:“他人问题在现象学中的演进”,载于《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四),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第104页。
高秉江:“从先验自我到主体间性”,载于《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四),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第126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熊伟校,北京:三联书店,2000年。笔者以下引文都是参考的该译本。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58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49页。类似于海德格尔的此在的过程性思想的是G·米德,他说:“自我是一个过程而非一个实体。”参见G·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赵月瑟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第159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70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72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79、81、82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81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81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83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83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136-137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222-223页。
海德格尔:《林中路》,第88页。
关子尹:“康德与现象学传统”,载于《现象学与哲学评论》(四),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第154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135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137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137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138页。
G·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赵月瑟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第145、173页。哈贝马斯也认为米德的理论真正解决了自我与他我的问题。参见章国锋:《关于一个公正世界的“乌托邦”构想——解读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1-42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140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140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145页。
王庆节:“论海德格尔哲学中的社会存在论”,载于《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四),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第34-35页。
笔者对此在的能动性的阐释,得自于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的关系主义方法论和“场域-习性”的学说。参见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哈贝马斯也说海德格尔的此在具有主动性:“个体的此在尽管实际上扎根于世界当中,但还保持着独立筹划世界的资格,即独自创造世界的潜能。”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曹卫东、付德根译,南京:译林出版社,第40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147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149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148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150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148页。
海德格尔的这种社会学上的贡献,参见渠敬东:《缺席与断裂——有关失范的社会学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第126-156页。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208页。
中译本《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载于海德格尔:《路标》,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99-429页。以下笔者的引文都出于该译文,不过笔者倾向于使用“人本主义”一词。
海德格尔:《路标》,第375页。
海德格尔:《路标》,第376-377页。
海德格尔:《路标》,第381-383页。
孙周兴:《我们时代的思想姿态》,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第250页。
海德格尔:《路标》,第383页。
海德格尔:《路标》,第388页、第408页。
海德格尔:《路标》,第393页、第407页。
关于这样一条反人本主义的哲学线索,参见]索珀:《人道主义与反人道主义》,廖申白、杨清荣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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