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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大众与知识的运用——行政规则制定过程的一个分析框架 (王锡锌、章永乐)(下)

专家、大众与知识的运用——行政规则制定过程的一个分析框架 (王锡锌、章永乐)(下)


王锡锌


【摘要】本文运用理想类型方法,试图提出并阐明一个观察行政规则制定过程的视角:行政规则制定是一个通过特定法律程序而使不同类型知识得到恰当运用,为行政规则提供正当性和理性的过程。文章进而归纳出行政规则制定过程的两种范式,即大众参与模式与专家理性模式。大众参与模式强调大众知识运用和集体选择并为规则提供正当性支持;专家理性模式则关注专家的理性分析和计算,为规则制定提供更多理性化资源。文章认为,在价值选择领域,大众参与具有知识运用上的合理性;而在技术领域,过多的大众参与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行政规则正当性,但其耗费大量行政资源,并无助于知识的合理运用。由于行政管制领域基本上是技术性事务,在一般情况下,专家理性模式应是优先适用的规则制定模式。当然,为了防止“专家专制”和偏离公共利益目标的计算,大众参与又是一个制约专家权力的机制。涉及到中国当前行政规则制定过程,由于行政权力的组织和行使依然存在着高度集中化和非职业化的态势,本文倾向于首先从行政组织本身“制度/结构”合理化以及行政专家本身职业伦理的培养入手,在规则制定过程中促进专家理性,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扩大公众参与来增强规则的正当性。在行政体制本身远未理性化的条件下,盲目扩大公众参与要么只是“口号化”的运动,要么可能导致混乱和冲突,无助于行政过程的理性化与正当化。
【关键词】大众参与专家理性 正当性 理性化 行政规则制定过程
【全文】
  专家、大众与知识的运用
  ——行政规则制定过程的一个分析框架
      
  王锡锌 章永乐
  
  
  作者王锡锌,1968年生,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章永乐,1980年生,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政治学博士候选人。
  
  四、 在大众与专家之间:一个现实行政情境中的对照
  
  行文至此,我们已经说明了大众参与模型和专家理性模型的大致特征。下面以一个表格直观地说明两个模型之间的差异:
  
     表一 两个理想类型的比较:大众参与vs. 专家决策
  
  模型
  区分项
   大众参与模型
  
  专家理性模型
  
  
  知识类型
 零碎的行政知识
   对自身利益的知识
   价值-事实的连接
  
  缺乏未来维度
   系统的、专业的行政知识
  价值-事实分离
  
  
  具有未来维度
  
  利用知识的思维形式
   归纳式
  具体到程序中,是利益和价值的冲突与调和
  演绎式
 具体到程序中,是就已经给定的管制目标选择最优化的手段
  
  正当性
 通过诉诸公众的直接参与促进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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