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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全面推动依法行政(一)

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全面推动依法行政(一)


赵德关


【关键词】改革 依法行政
【全文】
      写在题前的话
  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老的利益格局亟待调整,新的生存、发展的问题又纷至沓来,新老问题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稍有不慎极易引爆社会矛盾并酿成危机,改革面临着风险。另一方面,我们迫切需要通过改革解决内生矛盾和危机,克服外部不确定因素的消极影响,顺利实现现代化,促进经济繁荣和国家富强,不改革只有死路一条。可以说,改革面临的形势就是背水一战,只能往前闯,并且只允许成功不允许失败,因为我们承担不起哪怕一丁点的失误。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形势要求我们改变过去那种为改革而改革,摸着石头过河,缺乏总体思考、理性设计,零敲碎击、游击式的改革模式。时代变了,经过20余年的探索和经验积累,有着五千年文明的国人应该有足够的政治智慧,放眼看世界,全方位地认真思考和设计一下改革的全盘方案,毕竟,机遇稍踪即逝,多灾多难的中国历史再也找不到第二个这样好的改革机遇了。为此,我们的改革应当是一场理性设计、合理规划的建设性的改革,在认清形势的基础上,改革必须具有明确的价值追求、目标设计和详尽的实施方案,合理安排轻重缓急,准备好各种应对方案,集中精力选择阻力最小,成效最大的“软腹部”施以新政;改革的着眼点不应是破坏旧制度,而应是建设新制度;改革的方式不应是不断突破,而应是“先变法、后施行”;改革的主力不应当是政府,而应当是全社会;改革的力量之源不应是外在的,而应是内在的;改革不应当回避矛盾,而应当是承认利益冲突并寻求在制度范围内合理排解矛盾,┈┈
  一句话,改革需要转型,改革需要新思维。
  关键中的关键是,我们需要明确并加以解决:深化改革,深在哪?谁来改?改什么?向什么方向改?改革的焦点和“风眼”何在?抓住了这个主要矛盾,纲举目张,一切问题都将迎刃而解,可收毕其功于一役之效。
  让我们把目光转向政府,从改革的特征以及政府在改革中的角色和地位着手,找找问题的答案。
  当前我国的改革是政府主导的改革,那么这种政府主导型的改革是什么情况呢?现实告诉我们,政府一方面充当着改革的推动者和决定者,独自决定着改革的方向、领域和进度,作为改革的主力军和动力之源,冲在第一线,发号施令,相对超脱于改革进程。处在该地位上的政府,锐志改革,布局宏远;另一方面,作为现存社会体制和利益格局的一员,多年沿续下来的政府体制、政府利益以及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范围和方式在相当程度上是不符合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求的,构成了深层次上进一步改革的“瓶颈”,政府本身构成了改革的对象。处在该地位上的政府,作为既得利益者,自然不愿、不会也无力推动从根本上触动自身利益的改革,将改革推向深入,于是现实中只改别人,不改自己,改革在原地打转的现象比比皆是,由于政府过度干预市场和社会而扭曲的金融体制等痼疾始终无法解决,政府机构改革风声大、雨点小,无法突破,政府自身成了深化改革的一道无法逾越的障碍。政府既是(某种程度上是唯一的)改革者,又是改革的对象,既要革别人,又要革自己,并且作为改革对象的角色妨碍了作为改革者的角色的发挥,这就是改革的悖论,作为无可回避的现实国情,构成了改革的症结所在。如果政府不能好好处理两方面错综复杂的两方面的关系,消除“人格分裂”、“角色混同”,轻则影响改革的公正性和社会认同程度,重则要么改革顿步不前,要么因内部张力过大而功亏一篑。而未来告诉我们,在一个“政府主导型”的国度,如果要顺利进行改革,实现改革目标,改革必须是建立在一定规范(法制)的基础上,是包括政府、社会在内的主体共同参与、共同博弈的进程,改革的出发点、总目标和分目标、具体措施等应当符合全社会的福利。等等。如果我们要深化改革,进行改革转型,政府改革势在必行。政府改革就是改革的焦点和风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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