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WTO中的第一个案件胜诉――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背景概述
李中石
【关键词】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
【全文】
中国在WTO中的第一个案件胜诉 ――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背景概述 李中石 2003年7月11日,WTO公布了专家组报告,宣布美国对钢铁采取的保障措施不符合WTO的规定。[1]至此,中国在WTO中的第一个案件,历时16个月,取得了初步顺利(美国有可能会对该案提起上诉)。[2]本文是对本案的一个简要回顾。
一、引言――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的意义
2002年3月5日,美国总统宣布,对10种进口钢材采取保障措施,在为期3年的时间里,加征最高达30%的关税。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WTO成员将本案提交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为“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3] 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是中国在WTO中第一案,是中国成为WTO成员后,使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争议,合法保护自己贸易利益的具体体现。这个案件标致着中国未来解决与其他WTO成员的争议,多了一条稳定、可预见的途径。对于作为贸易大国的中国来说,和平解决争议,与其他国家建立良好的贸易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本案对中国不仅仅具有保护具体贸易利益的作用,而且具有很强的象征意义。 本案对WTO多边贸易体制也有非同寻常的影响。正如欧盟所说,美国对钢铁采取的限制措施,是有史以来WTO成员所采取的经济上最具扰乱性的紧急保障措施;对几十亿美元的贸易和很多国家产生了影响。在WTO中共同起诉美国的国家多达8个(欧共体、日本、韩国、中国、瑞士、挪威、新西兰和巴西),是WTO争端解决中原告最多的一个案件。[4]不仅如此,美国此举还迫使其他WTO成员也采取限制钢铁产品贸易的措施(欧共体和中国为防止钢铁产品贸易转移,也采取了保障措施),因而在总体上对世界贸易体制造成了极大的压力。[5]因此,该案的进展,举世瞩目。 从法律上看,该案也是涉及法律问题最多的一个案件,包括专家组审查范围,未预见的发展,进口产品定义,国内相似产品定义,进口增加,严重损害,因果关系,对等性,最惠国待遇,措施的限度,关税配额分配,发展中国家待遇等12个法律点,几乎涉及了WTO《保障措施协议》每一个实质性条款的适用和理解。在专家组审理阶段,当事双方的书面陈述正文就达2,500页,附件达3,500页。专家组报告也长达969页。原告为统一立场和观点多次开会协调,分工合作。当事方100多人参加了专家组召开的第一次听证会。美国甚至抱怨,本案对世界贸易体制有着严重的影响,因为原告8方对WTO相关协议的解释,使得这些协议根本无法操作,从而损害了成员对WTO以规则为基础体制的信心,使得它们不愿意再承担新的义务。[6] 因此,对于了解WTO的运作,特别是争端解决机制,以及了解中国参与WTO事务的方式等,“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都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
二、美国对钢铁进口采取的具体限制措施
美国总统于2002年3月5日发布命令,宣布对钢铁产品采取保障措施。[7] 该命令由5个部分组成:总统声明(Statement by the President);总统令(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总统令附件(Annex to 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即对美国协调关税税则的修改(Modifications to Harmonized Tariff Schedule of the United States);具体救济清单(Section 201 Steel Remedy List);发展中国家排除及不排除的产品(Developing Countries Excluded/Not Excluded from Remedy)
(一)总统声明[8] 总统声明宣称,自由贸易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总统经济计划的奠基石。但自由贸易并非放任自流。为此,美国总统采取了3项行动,以恢复世界钢铁市场的市场力量。这包括进行谈判,以实现削减全球过剩的钢铁生产能力,以及消除导致生产能力过剩的扰乱市场的补贴。此外,总统还要求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钢铁进口的影响发起调查。ITC的调查结果是,进口增加是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的实质性原因。 声明说,宣布实施暂时的保障措施,是为了给美国钢铁产业及其工人一个机会,使之调整适应外国钢铁的大量进入。这些措施将帮助钢铁工人,依赖于钢铁产业的社区以及钢铁产业进行调整,而不损害美国的经济。 声明称,保障措施是WTO规则明确允许的,即进口有时会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伤害,需要采取临时限制。 美国总统要求美国钢铁产业利用这个机会,进行调整,确保长期的竞争力。调整将影响工人和有关社区,为此,总统已经建议扩大国家紧急援助计划,给工人提供职业培训和其他帮助。总统还建议对工人和退休人员在健康保险方面提供直接援助。总统也支持对社区进行综合援助,扩大贸易调整援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