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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陈亮的功利主义法律思想※

  陈亮和朱熹之间关于王霸义利的论争,远不只是学术思想上的一般论争。足以说明这一点的突出的例子很多。例如,孝宗淳熙甲辰年(公元1184年),陈亮因意外事被陷于狱,朱熹闻他已“辨白而归”时,竟给他写了一封“诱降”的信。信中“劝告”陈亮,要他“绌去义利双行,王霸并用之说,而从事于惩忿窒欲,迁善改过之事,粹然以醇儒之道自律”。指出如能做到行仁蹈义,循规蹈矩,改过向善,做一个纯粹的儒者,那么,不但可以免于“人道之祸”,而且可以“培壅本根,澄源清本”,以发扬光大自己的事业(10)。在陈亮遭遇不幸的这个时候,居然寄出这么一封兼含利诱与威胁的信,其立意之险恶是十分清楚的。陈亮在复信中严正地驳斥说:“研穷义理之精微,辩析古今之同异,原心于秒忽,较礼于分与,以积累为功,以涵养为正,睟(suì碎)面盎背,则亮于诸儒诚有愧焉。至于堂堂之阵,正正之旗,风雨云雷交发而并至,龙蛇虎豹变见而出没,推倒一世之智勇,开拓万古之心胸,如世俗所谓精块大脔(luán栾),饱有余而文不足者,自谓差有一日之长。而来教乃有义利双行,王霸并用之说,则前后布列区区,宜其皆未见悉也”(11)。一句话:要我改变正确的立场,去做像你朱熹那样的腐朽的儒者,是绝对办不到的。斗争是如此地尖锐,以致道貌岸然的朱夫子,在此前后,不仅对陈亮再次进行尖锐的批判,如说他由于“平日才太高,气太锐,论太险,迹大露”,因此“困于所长,忽于所短,虽复更历变故,颠沛至此,而犹未知所以反求之端也”(12)。而且不惜对陈肆行辱骂,如说他“议论却乖”,“心地不清知”,读史书所领会的全是“劫盗底道理”,简直掉到“利欲胶漆盆中”去了,等等(13),就连道学家“斯文”的假面具也弃置不顾了。
  如上所述,宋代的义利王霸之争,实际上就是以朱熹为代表的无限夸大封建伦理道德作用的伦理派与以陈亮为代表的主张进行社会改革,富国强兵的事功派之间关于政治主张之争。因而它必然要反映到法律思想和法制思想上来。《朱子语类》卷一一0记载了他和他的门徒蔡某人之间的一段对话,当蔡谈到根据当时形势,应当改革法制时,朱说:“这如何改得?如同父云,将今法制重新洗换一番方好。某看来,若便使改换得,井牧其田,民皆为兵,若无人统率之,其为乱道一世”。蔡说:“然则如之何?”朱说:“只就这腔里自有道理。这便可以转弱为强,变怯为勇,振柔为刚,易败为胜,直如反掌。”一方是要“将今法制重新洗换一番”;一方则故弄虚玄,认定“这腔里自有道理”,抱残守缺,完全依靠唯心主义的支撑。两相对比,可以清楚地看到陈亮在法律思想方面注重事功,力图改革的主张。试就这些主张再作进一步的考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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