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处罚的实施
形式上,处罚通常由村“两委”研究决定,其他干部也可能被召集参与决定;九遮山景区治安管理委员会现在也成了一个处罚主体。乡镇政府官员(公社干部)对依照村规民约所作的处罚持支持态度。遇有村干部难以对付的情形,还可能下村亲自参与,或者把违反禁令的人传唤到乡镇政府做工作。1988年,明堂村发生多个村民偷伐集体所有的“样山”柴事件,乡干部驻村数天,参与调查处理,最后以“村两委”名义决定收缴盗伐的柴并罚款。在处罚涉及附近乡、村的村民时,如果证据确凿、处罚合乎情理,该乡、村干部也能提供协助。前述对白泥坦生产队夏××的处罚便是一例。有时,村民群众的舆论也是能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前述对那们生产队长的处罚方式,几乎是在一片起哄中决定的。
整个处罚决定的作出过程,形式上似乎是村民自治组织单方的举动,但有时更象是双方交涉的结果。偶尔也有弄得面红耳赤,喉大声粗,甚至手脚相向,但总得来说,是平和的、讲理的。[何海波2] 1988年邻村一位“小青年”偷伐明堂村两株树。开头他矢口否认。当明堂村干部拿出他家的斧头,与他一起上山核对树桩上留下的砍痕后,他还抵赖,只承认偷了一株。何元清恼怒之下,煽了他一耳刮,厉声质问:“到底几株?”这位“小青年”才全部认债。最后,他自动送回了偷伐的树木,并按要求交了几百元现金作为罚款。另一个例子是,几个当地人在村边溪坑上夜里用鱼网捕鱼,被参与“联防公约”的道蓬岩村十几个“小后生”抓住,第二天在亚父庙“讲事”(这个词就很有讨价还价的味道),管委会几位主要干部参与。一名偷鱼者亲自开着摩托车把何元清(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接到亚父庙。最后的处理结果是,鱼网没收,罚款60元,但没有加收村干部的误工费。九遮山景区治安管理委员会收到的罚款(数目都不大),通常交给设在亚父庙里的当地老人协会。
处罚的实施具有很大灵活性。村干部除了要维护禁令的严肃性和自身权威,维护公共秩序,较多地考虑村民群众的舆论,照顾各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村规民约对罚款数额有规定的,一般照章办事;没有规定的,临事而定。前述镇医院院长的儿子用电瓶捕鱼,罚了20元。这个数额虽有人情因素,倒也不算“法外开恩”。但即使有规定的,也可能临事而变,不拘规定。例如,1995年两位村民偷伐集体山上的柴,被卖掉的柴梗整整一拖拉机,念其及时坦白,又考虑到他们家境贫困,只罚了100元——这个数字还抵不上柴梗的价值。尽管这与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相差甚远[10],但在村干部看来,已经对他作过处罚了,已足够儆戒效尤,村民们也没有太多意见。另一方面,对盗伐林木之类行为,犯者本人拒不承认,罚款额中则可能还要加上村干部为此调查、处理的误工费。
处罚决定作出后,基本能够得到执行。对于本村村民,罚款大多是从年终分发的集体收入分成或者本人应得的其它款项中扣除。对于外村村民,则要求交纳现金。25年来,没有发生过强行扣押、变卖被处罚人财产以抵缴罚款的事。当然,碰到棘手事情,还得由政府机关出面。当地一所小学窗玻璃被砸,管委会认定是该村的何××所为,要求赔偿,何××拒不承认,还顶撞、辱骂管委会人员。有意思的是,当被惹怒的管委会人员何元清要扭送他去派出所时,他立刻说:“不用抓,我自己去。”他果然跟着去了。在派出所,他被关了两天,赔了100元。
五 村民自治组织的处罚何以存在?
尽管我们可以从国家法律的角度,对村民自治组织处罚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但是,目前农村比较普遍存在的这一现象,仍有现实的合理性和可能性。6年前,当我着手调查并撰写本文初稿时,我曾断言并猜测:“村民自治组织中的处罚,在维护明堂村社会秩序方面仍有一定作用,但其实施频率、合理性和有效性正在下降。是否会有一天,被处罚的村民因不服处罚而提起诉讼,对处罚的合法性进行挑战?抑或在那一天之前,村民自治组织的处罚悄悄地消失?”但是,直到今天,我仍没有看出这种迹象。
确实,这25年来,明堂村变化很大。原先集体经济的存在,不但加强了村民对社区的依赖,而且使处罚的执行更加方便。80年代初,因地“包产到户”,以后又落实了自留山、责任山。集体经济组织基本瓦解,集体经济不再是村民收入主要来源,目前已近乎于零。[11]相应地,约在80年代中期以后,村民纷纷外出做工、经商,并有增无减。[12]对相当部分家庭来说,外出做工、经商的收入,成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这样,村民对集体的依赖性和集体对村民的控制大为减弱。对于一个长年在外谋生或者说只要愿意就可以长年在外谋生的村民,都更容易与村庄自治组织的处罚决定“作对”。在此情况下,对于拒不接受处罚的人,村民自治组织可能运用的手段非常有限,往往不得不由政府依法制裁。与此同时,几年内,当地村庄架设了电话线路,扩建了到集镇的公路,每天有几辆私人运营的小客车往返集镇,交通、通讯大为方便。可以设想,一旦发生治安案件,警察可以在半小时内赶到。但是,政府管理能力在技术上的加强并没有导致村民自治组织处罚的消失。近几年,九遮山景区治安管理委员会这个跨越村庄的自治组织,使一度减少的处罚重新在当地重新活跃起来。“联防公约”宣布后,管委会处罚了不下5起捕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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