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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宗教法总述(上)

  董仲舒对于儒学的改造集中于三个方面:首先是对孔子“天命”观念的发展,将其改造为一个至上神的形象。“天者,百神之大君也”(《春秋繁露·郊祭》),“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至上神的确立,为系统的君权神授观念奠定基础。“传曰: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授命于天子,一国则受命于君。君命顺,则民有顺命,君命逆,则命有逆命。故曰一人有庆,万民赖之,此之谓也。”(《春秋繁露·为人者天》),“故天将授舜主天法商而王……天将授禹主地去夏而王……天将授汤主天法质而王……天将授文王主地法文而王”(《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由于董仲舒确立的至上神远比商周时模糊的“天命”观念完整,他的君权神授也就更有说服力。邹衍的“五德终始说”以在秦、西汉初被接受,董仲舒也将其纳入了自己的体系,发展为“三统说”,也是君权神授的另一种依据。董仲舒再一方面的工作是对“天人感应”的系统完善。他以天人同类为前提,“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春秋繁露·为人者天》),并以同类互动作为证明,“……故气同则会,声比则应,其验  然也……善事召善类,恶事召恶类,类之相应而起也……物故以类相召也”(《春秋繁露·同类相动》)。因而人事的好坏与天的福佑与惩罚相应。灾异或祥瑞是天人感应的主要方式。与“天”相感应的并不是一般的民众,而是君王。天人感应实际是天对君王的一种监督。《汉书·艺文志》载“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将阴阳五行学说纳入儒学体系是董仲舒的最大改造之处。阴阳五行学说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春秋以前,徐复观先生说:“把阴阳由日影的明与暗的两面,进而视为气的两种不同性格,并将此两种不同性格之气,视为由天所发生的基本作用;再进一步,认为天地即系由此性格不同之阴阳二气所构成,这是长期演进的结果。大约在春秋中期,始见诸于周室主管天象之史……”[57]战国时的邹衍将之与五行的概念相结合,系统化出阴阳五行的学说。他“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迁之变,《终始》、《大至》之篇十余万言。……弥引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者兹”(《史记·孟子商鞅列传》)。邹衍的学说中有“五德终始”的内容。秦自称得“水德”,改河水名为“德水”,尚黑色(《史记·封禅书》)。汉初黄老道学吸收了这种阴阳五行的内容(见《吕氏春秋·十二纪》、《淮南子·时则训》)。而黄老道学中“阴阳刑德”的思想也是对邹衍学说的吸收与利用。这一学说对董仲舒的影响很大。他运用阴阳五行的概念对儒家学说进行解说。“阴阳五行”的概念既有对经验知识的科学概括,也有神秘的教义。[58]董仲舒排除了科学概括的方面,而取其抽象意义。阴阳五行概念的引入是使儒学具有宗教性或者说一定程度神学化的重要步骤。他将“三纲”与“阴阳”相附会,“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驭诸阴阳之道”(《春秋繁露·基义》)董仲舒对儒学的改造是适应当时的客观形势进行的。经他改造后的儒学与孔子的学说已大不相同,具有了一定的宗教性因素。能够帮助汉武帝完成大一统帝国所需的精神统一与超验证明的作用。董仲舒的行为也许是无意识的,但更有可能的,他认识到大一统的不可避免以及大一统将权力集中于一人,将天下系于一人的危险,于是将帝国的思想纳入“天”的哲学,“天人感应”在支持王权的同时,也用“天之谴”,“天之威”的灾异来警醒君王,以行德政。另外,董仲舒虽然引入了阴阳五行的说法,但他着力的是用之于论证儒学的核心概念。他并没有将儒学变为一种神学,他只是在儒学的框架中揉入了神学的概念,以适应现世的需求,使儒学大行于天下,实现儒者追求的仁政。董仲舒的学说终于为汉武帝所接受。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第三次世俗化完成了。从此以后,入世的儒学就正式的占据了中国思想的正统地位,神学因素的糅合不可能改变儒学的世俗政治伦理学说的根本性质。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世俗化基质就此奠定了。
  经董仲舒改造的儒学,能够承担部分正统宗教的职能,满足武帝大一统帝国的政治要求。因此汉武帝在治《诗》的申公,治《尚书》的倪款都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之后,在董仲舒那里找到了答案。(见《汉书·儒林传》)但必须注意的是,儒学究竟不是一种神学,它的传承与本质都是世俗的学问。对于正统宗教的职能,它至多只能起到一种有限替代性的作用,而不可能完全占据正统宗教的地位。只有具有成熟的教义,完备的神灵信仰体系的成熟宗教才能彻底完成大一统国家当中神化统治者,神化政权并渗透于民间的作用。正统宗教以其神学完成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把持不乏前例,但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世俗伦理完全取代正统宗教是不可能的。西汉末至东汉兴的谶纬神学就是对董仲舒体系在正统宗教职能方面不足的修补。但这种修补是不成功的。只是使君权至上。三纲五常的内容成为确定无疑的信条。隋唐以后,谶纬神学逐渐消亡,真正的宗教——佛与道开始占据了正统宗教的地位。谶纬神学是对董仲舒阴阳五行、天人感应的发展,以东汉章帝时的《白虎通》为顶峰。谶纬神学只是一种粗糙的神学体系。谶纬神学基本上是预言与随意的解释。王莽和光武帝都是利用谶纬预言的高手。它可以成为这个人夺权的理论根据,同样也可以为另外的人所利用。这以致命的缺陷决定了它不能成为官方宗教的形态,无论它曾得到统治者如何的青睐。《白虎通》通篇着力论证的只是君父之义,几乎是一部经学经典,是为三纲五常与王权至上;统一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的矛盾而编定的。此外,浅陋的谶纬神学到王充等的激烈批评。与它共存的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学者们也不可能对它完全的接纳。至多出于统治者的原因而加以附和而已。谶纬神学随着东汉的衰败而渐无声息。而此时,外来的佛教与中国自身的道教开始生长。他们是中国正统宗教的基本形式。道教最初是以民间宗教的形式出现的。它成为正统宗教是在南北朝,几乎与佛教同时。
  大传统与小传统的区分与对立是人类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它的本质在于上层统治阶级与下层民众在认识思想上的距离。统治阶级具有国家的权力,为了维持其统治,必然会着力推行有利于它的思想文化,[59] 这也就是我所说的主流意识形态。它们或自觉或不自觉用所控制的主流意识形态主宰下层民众的思想。不过对于主流思想文化的完全意义上的一致必须建立在对之的相当了解之上。这种了解又必须与文化教育的普及与传播相关。该普及一方面与统治者可能运用的愚民政策冲突,更重要的是,与文化教育必然相联系的学习费用往往超过了一般民众的能力。因而文化教育在下层民众中的普及必然有限。即使来源于民间的主流文化,由于它必然经过统治阶级的再涵化,它与最初的民间形式会有较大的距离。他们只能用自己能够明白的方式去进行解释,他们所能掌握的也往往只是他们能力范围内能理解的部分。一般而言,那只是主流思想文化中相对粗陋、表面化的部分。
  宗教的民族信仰模式至殷而断,但民族对宗教的需要却不会就此而终绝。如前文所述,该需要是人本能的冲动。对于下层民众而言,宗教不啻是一剂稳定剂与安慰剂,可以给他们以内心的平衡,给他们对于明天生活的希望,即使都存在与潜意识当中。周代主流意识形态的世俗伦理化使中国民族宗教的发展受到抑制,但统治者尊崇的“天”却在人们心目中有着投影,对于祖先的祭祀也很难保证就如同周公设计的那样囿于伦理方面。殷代发达的卜筮文化以及文王演周易的一类活动对于神秘性宗教思想在民间的传播也有影响。神秘性的宗教思想在汉民族形成期的同时流传,在中国民间宗教也是汉民族民族精神发展的过程中意义重大。汉是汉民族形成的重要时期,就中国宗教的思想土壤而言,官方粗糙神学、神仙方术、以及黄老道的影响最大,它们同时也是道教形成的直接渊源。这三种思潮都是有确切可能在民间影响甚大的。它们或是为统治者推崇或就是主流意识形态,有广达于民间的便利。同时它们蕴涵的驳杂的宗教性因素又易为下层民众吸收。官方粗糙神学的作用可以从“天”的概念,谶纬神学、祭祀三方面来认识。周代统治者虽然用世俗伦理占据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但保留了商之“天命”观念并有所发展。统治者尚且赋予其至上神的地位,下层民众更加地无有例外。只是这种信仰必然是模糊与不系统的。谶纬预言一直十分发达。有秦一代,不断出现谶语的记载(见(《史记》之《秦始皇本纪》、《陈涉世家》);两汉时期,王莽改制、光武中兴也都利用谶语为工具(见《汉书·王莽传》、《后汉书·光武帝纪》),结果是必然促进民间的信仰。董仲舒重塑儒学,“始推阴阳”,客观上也促进了阴阳五行学说的传播。而邹衍的五德终始说不但在战国末年就已流行(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秦始皇采用它作为解释统治合理性的工具也必然大加宣传。汉武帝在采用董仲舒的学说后,更有意识地在儒家传统地祭祀活动中加入了神化的内容。[60]以上只是不系统的选取了一些官方思想对于民间影响的可能方面。实际上,由于正统宗教被世俗化主流意识形态代替,这些宗教性思想只是在官方思想的夹缝中存在,它们也必然是不系统的。它们在民间的影响也往往流于迷信。秦汉之际的神仙思想也渐为发达,为秦皇、汉武这样的统治者所追求。方仙道在社会上的活动也十分活跃。秦时的徐市、卢生、韩终、倾公、石生;汉武时的李少君、少翁、栾大、公孙卿都鼓吹仙药长生,海外神人。受到统治者的鼓励,方士、炼丹之术大行。淮南王就曾一次召集“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汉书·淮南王安传》),可见当时方术、神仙之盛。帝王想长生,百姓也想延年。那些白日飞升、呼风唤雨的仙人;点石成金的法术是很容易在一般百姓当中生根发芽的。黄老道的影响尤不可磨灭。黄老道以战国道家学派为源,本身是一种系统的学说。它发挥了先秦道家学说中“道”的概念的神秘性与养生的方面。诚然,黄老道的相当内容是关于君人南面之术的,但这并不妨碍它在炼气、养神方面的发展。黄老之学的代表人物河上公在他的《老子注》中以“元气”而解道,为后来《太平经》的“一以化三”埋下伏笔(见《老子河上公注》之《养德》、《养生》,《太平经·敦煌本前序》)。河上公在解“可道”之“道”为“经术政教之道”,解“非常”之“道”为“自然长生之道”之时,已经有明确的长生思想(《老子河上公注·休道》第一)。他关于养精气、养神的论述则更多(见《辩德》第三十三、《能为》第十、《守道》第五十九等)。这些思想随着黄老道学的流行更广步于民间。在黄老道思想的统治下,民众的生活远有改善,他们对于这种学说也就会自然的有一种亲近的倾向,更易于其传播。黄老道思想的传布是极其重要的,它为先前至为散乱的民间思想提供了一个总汇的可能,即归纳于“道”的概念之下。这是中国民间宗教最初以“道”命名的重要原因。同样的道理,唐以后摩尼教之“明王救世”、佛教之“弥勒下生”的观念也都起着这种总汇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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