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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无异议函比较

  学习下棋首先是要看棋谱,摆棋谱,光看不摆无法习棋。棋友之间切磋也需要对弈——围棋上叫“手谈。”谈棋而不下棋无法交流。法律、法治也一样,需要纸上谈兵,需要笔谈。立法与司法都需要书面讨论。美国交会的无异议函也是一种批准,但却是涉及具体问题的批准,涉及到法律的解释,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笔谈。法律分析都是上挂黑主义,下批活靶子,事实与具体法律条款对应起来。律师的工作就是按照法律加工事实,量体裁衣,削足适履。而中国的无异议函由法律部出具,但并没有具体法律条款的解释。中国的无异议函也公开,但看了之后看不出其中的玄机。
   吾人对美国《证券法》的态度和做法是照搬或省略。基本上还是清末的那种做派,以玩弄为主,对其本意并不关心。是名士狎妓的态度,从就没有认真过,从来就没有动过真心,明白法治的真正含意之后更是敬而远之。
  
  
  
  
  
  
  
  
  
  
  附件一
  沃尔-马尔特
  阿莉森·加勒特
  沃尔马特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高级法律顾问
  702 S.W. 8th 街
  阿肯色州,加班顿维尔
  1998年1月30日
  公司融资部首席顾问办公室
  证券交易委员会
  N.W.,第五大街250号
  司法广场
  华盛顿特区20549
  沃尔-马尔特商店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沃尔-马尔特”)是特拉维尔州的一家公司。公司依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下的 14a-8(d)规则提交此信。拟略去公司1999年股东年会(下称“年会”)的授权委托书材料中的一项提议。本函特此征求准许。提议的发起者基督教卫理公会联合会教堂退休金和保健补助总理事会和其他八人。提议全文的一份副本作为附件A附后。
  依照14(a)-d(8)规则,股东要求董事会报告关于公司在有关国家的销售、分包商和购买代理遵守《销售伙伴标准的情况》。1998年12月将需要有关结果的简况报股东。
  该报告应该包括:
  1、 有关目前为贯彻执行适用于公司的制造商和许可受让的《销售伙伴准则》做的概况。
  2、 与当地受尊重的宗教团体和人权团体协作,设立独立的监测项目;
  3、 贯彻正在进行的报酬调整,确保基本购买能力和可持续生活工资的各项政策;
  4、 为调动遵守准则而不是终止合同的积极性而确定各种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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