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大跃进思维
赵同超
【关键词】思维方式 国情 稳定 经济发展
【全文】
1958年的大跃进给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造成了巨大的灾难。当时,高涨的社会主义建设热情冲昏了人们的头脑,于是“几年赶上英国”、“几年赶上美国”的口号也就不希奇了。这种极端“左”倾的思想在当时并没有根除,后来发展为文革的十年浩劫。
然而,遗憾的是,直到今天,这种极“左”思维在我们的生活中仍然存在,而且比比皆是。只不过其表现形式略有不同,但是其思维方式是殊途同归的:都是在绝对化的圈子里。让我们试举几例:
表现形式一:中国国情论。
我国从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近几年来,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成为执政者、学者和普通民众关心的话题。然而,有一种观点为包括一些学者在内的很多人所极力推崇,那就是:中国有自己的国情,国情不同,价值取向、制度建设、政策措施也应当不同。在我看来,持这种观点的人往往在作出这一判断时,对我国和作为某种参照系的发达国家的“国情”很少作理性的、系统的认识和分析;或者,很多时候夸大了中西方之间的差异。在此,我并不是说应当照搬西方的文化、价值、制度,而在于强调,僵化地坚持我国的特殊性与机械地全盘西化是同样危险的。更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尤其是传统体制的既得利益者,往往把强调中国国情作为阻止改革的借口,成为一种有力的“语言武器”,在很多场合下,他们一句“不要忘了,中国有中国自己的国情!”就可以轻易否认一项有创新精神的建议或改革措施。
我们确实不能照搬西方的东西,正确的态度是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然而,要正确地“拿来”,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拿来”的前提是理性的思考和了解。强调“中国国情论”者,往往在未能认真地思考和理解时就作出判断,甚至他们对中国本身的国情也不见得怎么了解。例如,对于法学界以及普通民众普遍关心的司法改革,既得利益者们总是强调中国国情,强调“本土化”,甚至连自由、平等、人权、司法中立、程序正义这些基本的价值都认为应当结合中国的国情来加以改造,或者加以排斥。实际上,既为司法者,共性大于个性,如自由、平等、正义等价值追求以及权力制约、司法独立、罪刑法定等原则决不能因为考虑所谓“国情”而打折扣。
表现形式二:稳定压倒一切论。
这句话使人想起“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提法。稳定压倒一切与此提法貌似相反,思维方式却如出一辙。当然,稳定对目前的中国来说无疑有巨大的意义,但是,“真理多走一步就是谬误”,任何价值目标的绝对化都是有害的。以稳定为借口掩盖纠纷和矛盾,甚至包庇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护伞,乃至于压制民众的权利要求,不仅背离了关于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相互关系的原则,而且从长远来看,能否真正稳定恐怕也是值得怀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