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异化与权力的监督——我看孙志刚案件之一
黄晓亮
【关键词】权力 警察权 异化 监督 民主 自由
【全文】
孙志刚案件似乎尘埃落定,想必一些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人大的官员长长出了一口气。但是,很多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被学者、网民仍然给予了足够的关注。目前涉及的问题主要有:收容审查制度的存废问题;户籍制度的存废问题;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问题;新闻舆论监督的自由问题;司法审判的公正问题,等等。这样问题可以说每一个都足够写很多的文章和专著出来。
但是好像有一个问题,却也是很为重要。这就是警察权的规制和正常化问题。警察权是现代社会中不可缺少的行政权力之一,行使着公共管理的职能。但是在现代社会任何一个国家里警察权的异化问题却都无法回避。在中国,加上中国政治体制的自身特征和中国传统社会权力观念,这样的问题却更为严重。
一、权力的欲望化。
权力本身并非是坏事,因为社会本身的运行需要人们相互的约束和枪支。按照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每一个人交出一部分个人的自由和权力就形成了公共的权力。中国自古以来就没有社会契约的概念,中国的公共管理活动从来就是王权享有者行使的。在中国古代,王权就是意味着私权。“家天下”和“朕即国家”的观念之下往往说的是权力是皇帝个人的事情,国事就像他的家务事一样,别人只有建议的份儿,最终的决策是他本人。在这样的影响之下,地方官也被称为“父母官”,要“爱民如子”,对于地方权力本身也脱离不了“家权”的特征,权力的行使实际上跟地方的子民毫无关系。因为权力是他自己的,所以这样的权力往往被皇帝、官员拿来为自己谋利益。这样权力的公共色彩就慢慢淡化。到了清朝末年,民国初年,这样的意识更为强烈,国家是他们自己的,民族和百姓只不过是他们在行使国家权力的时候附带考虑的东西,所以他们自然总为自己的权力、官位、金钱等等考虑。
新中国的建立只不过是完成资产阶级没有完成的任务,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先进的政党领导了农民阶级进行战争,推翻一个统治者。所以,过去封建的色彩很难褪去,相反,很多过去的观念、统治方式、权力观念实际上在保持着顽强的生命力。这样的观念在社会中的强大生命力并没有促进中国公共权力的现代化,反而加剧了权力的异化。这样的表现就是各种权力很难分清,呈现出一种行政化——上级命令下级必须服从——和模糊化——各种权力之间并不能清楚分开——特点。这样各种权力之间并不能够完全独立,也不能够相互制约。不同的政治任务利用自己的权力为自己、自己的部分谋取最大的利益。家族的利益同样渗入其中,权力背后是不同实力政治人物以及亲近人物的欲望。中国的社会自古以来就是多分层、多分级的社会,权力从上而下分成大小、内容不同的蛋糕,权力者尽情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