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法治、市场经济
赵同超
【关键词】人性善 人性恶 法治 市场经济
【全文】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三字经中的第一句对我们中国人来说真是耳熟能详,很多人都能脱口而出。性本善的思想不仅影响了一般的老百姓,而且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历史上的统治者,并且在今天仍然有很广阔的市场。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使很多人认为,中国正面临着道德和信仰的危机,“恶”人也开始比比皆是,但绝大多数人似乎仍然认为:世上还是好人多。对那些由于严重腐败而几乎丧失了公信力的政府官员,中国的百姓仍然抱有很大的期望,认为他们最终会为百姓“做主”,毕竟是所谓的“公仆”嘛!那么这种观念在我们发展市场经济和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是否有积极的意义呢?
人性的本质是善的还是恶的?这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我们并不是想要一个确切的答案,只是想讨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究竟应该从人性善出发还是从人性恶出发呢?
在人性善恶的问题上,东西方的哲学作出了不同的回答。在中国传统儒家思想中,虽然也有“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思想,但是,从根本上说,儒家思想还是认为,人可以“成德”,虽然这个过程极为艰难,但是只要修身养性,“养心”、“养气”,便最终可以达到至善的境界。对中国文化有巨大影响的佛教思想,更是强调“大慈大悲”,强调“成佛”。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人性最终是被认为是善的。在承认人性有恶的一面的同时,中国传统文化倾向于认为人有成为“完人”之可能。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儒家思想的政治思想中,便有一种把政治权力交给“圣贤”的情结,把天下的太平寄希望于开明的君主,寄希望于“德治”。因此,中国古代的政治思想更注重对人的“德性”的教化,而对能够真正控制公共权力的制度建设并没有投入足够的关注。受统治阶级的思想影响,中国的民间老百姓也把天下的和平、自身的幸福寄希望于“明主”,总是期盼着一代明君的出现,期盼着“救世主”、“大救星”。儒家思想对人性的这种乐观认识,使中国的“人治”思想根深蒂固,一直延续到今天。而真正重要的是,这种思想影响了中国法治制度的建立,使中国无法形成民主宪政的思想基础。
与此恰恰相反,西方的基督教中却一直有“原罪”的思想。基督教不相信人性的至善,反而一直对人性恶的本质抱有深深的警惕。基于对人性的不信任,人们对握有强大的公共权力的官僚的警觉便不足为奇了。于是,便有了著名的思想家孟德斯鸠的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人性无法达到至善的预设,与西方民主宪政思想的产生有着深层次的联系。正是基于这个前提,人们之间的经济活动才更多地有着“交易”的属性,契约的的意识才更强,而契约意识、规范契约的制度才是市场经济得以建立的基础。也正是基于人性恶的预设,西方产生了分权制衡的思想,产生了用权力制约权力、权利制约权力的理念和制度。
人性、法治、市场经济之间实际上有着天然的、内在的联系。正因为每个人都不是“天使”,我们才需要法律,尤其是对于公共权力的掌控者,法律更应当严格规范其权力的边界和行使的范围。而市场经济的交易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于人不可能至善,很可能是恶的,因此需要法律的保障,于是,在长期的实践中,人们逐渐养成了尊重契约、遵从法律的习惯,社会的秩序也得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