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商家推销产品经常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有时甚至不是商家的过错。丽人常常是买回时装就后悔,立刻就要回去退货。股市又何尝不是如此?尽管金融产品问题的潜伏期较长,但迟早都是要暴露的。既然如此,监管机构离金融产品就应该远些再远些,以免徒乱人意,徒生民怨。
似懂非懂通常被认为是件坏事,但股市规约是个例外,似懂非懂未必就是件坏事,因为如果懂了还要装不懂,那就是件很痛苦的事,还不如不懂,不如似懂非懂。比如,新经济鼎盛的时候,美国证交会的同志会没有疑问,会一点蜘蛛马迹都没有看出来,他们会是一点都不懂?不可能。可他们还不是要假装不懂。其实,不仅股市如此,现实生活又何尝不是如此。该认真的就认真,但不能什么都认真,都认真我们怎么活啊?
国人很悲哀的,天天被人管,但还念念不忘要管别人,自己被人管了一辈子,还梦想着子孙去管别人,把被人管所造成的损失加倍补回来。所以,商学院在美国大行其道,在中国更是大行其道。我想,商学院之所以大行其道,很重要的原因是其学位工商管理中有“管理”二字,就是讲如何管人,如何管好人。既然如此,我们的公司何以还是管不好。我们很少想法治,通过权利、权力之间的制衡去调整、平衡各种关系。
三、“道是天凉好个秋!”
我们这里证券监管机构对股市又是监督又是管理。这样做法律上到底对不对?对!我国《
证券法》就是这样要求的,该法第
七条明文写道:“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统一监督管理。”想来这也是立法者的意图,立法者的遣词造句不会那么随意。再说,吾人认真起来是世界上最认真。历史上谁整过谁,那是一清二楚,从不忘记。再以《红楼梦》的考证为例,考证是细而又细,书里谁与谁搞过腐化,搞过多少次,红学家们都已考证出来。再比如,上海《文汇报》是一份公认的严肃报纸,该报2003年1月24日登出专电,说某教授“对《西厢记》人物原型提出新证认为,崔莺莺是酒店女招待。”
但还是有一个迷——既然我们很认真,那为什么非说其他国家与我们一样,也是证监会?这里是不是又不太认真?股市和证券法的原产地是美国,我们的《
证券法》有哪一条不是从美国移植而来的?我知道,中国特色是我们的强项,所以要问“监督管理”是否有深意?如果有深意,有什么深意?这些重大问题,我们似乎从未笔谈过。这样不好,难免以讹传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