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遣送”能够带来稳定吗?
让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现行的收容遣送制度,看它到底是在维护稳定,还是在制造动乱。
我们要分析的第一点是,现行的收容遣送制度给人民和国家带来了什么?这是一个事实判断问题。仍以刚才所举的某市收容站为例。该站自称“年均收容量达10多万人次”(按原文照录),而收容遣送制度已经运行了二十余年!考虑到在该制度运行之初不可能有如此大的收容量,我们将前十年忽略不计,则至少有近100万人在该收容站失去过自由!如果按每位被收容人员耗费500元(包括自己消费和被非法剥夺)计算,至少有五亿元的民财耗于这一个收容站,这样的收容能够带来稳定吗?它带来的只能的愤怒和仇恨。
我们要分析的第二个问题是,民工或者说“三无人员”扰乱了城市治安吗?按照犯罪率统计,“三无人员”犯罪率高于一般人群,我不能否认这一事实。但“这个问题”是他们“那个办法”能够解决的吗?我们能够采取“那个办法”吗?我们不能轻易地相信他们胡乱给出的等号。也许将“三无人员”全部清理出去,城市就平安无事了,但问题是,当他们全部被遣送回家,谁来帮我们这些“城里人”清理拉圾?谁给我们运来青翠欲滴的蔬菜?谁在饭店里为我们端菜上酒,又是谁在我们酒足饭饱之余,为我们涮盆洗碗?
我们必须承认,即便他们有种种的不是,即便他们有种种的恶习,但正如他们离不开我们一样,我们也离不开他们!——须知,一定数量的富余劳动力流动是市场经济的必需品。无论从经济上、生活上还是从道义上,我们都不能采取“那个办法”。他们是我们的父老乡亲——虽然是一些穷亲戚。他们的贫穷以及因为贫穷而犯下的罪错从本质来说,不是他们自身的罪错,他们不是天生的犯罪人,而是我们盘剥他们的太多。据国务院发展中心的一位经济学家研究,从1952-1986年,国家通过价格“剪刀差”从农业中隐蔽地抽走了5823.74亿元的巨额资金,加上收缴的农业税1044.38亿元,34年间,国家共从农业抽走了6868.12亿元的资金,而在60年代,整个国家每年的财政收入只有几百亿元。另据北京大学的一位经济学家介绍,2000年,我国城乡储蓄总额63500万元,其中城镇储蓄52000万元,农户储蓄仅为11000万元。也就是说占人口70%的农村居民拥有全国1/6的金融资产,占全国30%的城镇居民拥有5/6的金融资产,到2002年估计这一差距将更大!
他们穷了,但他们的穷是他们的过错吗?我们的这些穷兄弟们现在要到城里来依附我们,我们能赶他们走吗?!正是深感于农民负责的沉重,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减轻农民负担,而我们现行的收容遣送制度仍要从他们本已贫弱的躯体上抽血,这样的制度能够维护稳定吗?它是在制造动乱!一个社会如果出现动乱,根本的原因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生来就想造反,而是制度逼人造反,所谓“官逼民反”这才是我们必须万分警惕的啊。
我们要分析的第三个问题是,收容遣送制度能够解决“三无人员”问题吗?还是让数字来说话。据官方公布的消息,2002年,全国跨省、市、区流动的劳动力多达4,500万人次,如果加上省内、区内的人口流动,这一数字将超过1亿。这一数字一方面反映,人口流动已经成不可抗拒的现实,另一方面反映,这些年来采取的收容遣送制度根本没有解决人口流动问题,否则,流动人口为什么越流越多?既然不能解决问题,为什么我们还要年复一年地重复那“过去的故事”?有人可能说,如果没有收容遣送制度,流动人口会比现在更多,社会将更混乱。如果有这样辩护理由出现在我面前,我真得有点不知所措。这是一个假设,由于历史无法倒退,谁也无法“证明”同时也无法“证伪”的假设,但我仍有一个合法的抗辩理由,这就是,主张事实存在的人应当勇敢地负起举证的责任,是他而不是我负有举证的责任。他应当证明,如果没有收容遣送制度,社会将会动乱——让他去证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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