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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时代中的理想

  因此,尽管我今天是作为法官学院的兼职教授来到这里,并且多年来我也一直也还算比较关心司法,似乎有些关于司法审判的知识,但是,我自己知道,我的知识是有缺陷的,并且我们现有的法学知识体系也是很有缺陷的,至少是很不完善的。我们的法学知识就总体而言对司法的知识关注不够,也不系统,甚至有些只是停留在一些原则上,常常脱离实际;更有许多问题根本就有待研究。因此,我们必须促进对司法知识的研究,不仅是一般的研究程序法,而且要更细致地研究与司法有关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司法体制、司法行政、初审法院、上诉法院、法院管辖、法官任免、法官激励机制乃至判决书写作等一系列通常法学院不研究或很少研究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中,有许多也是任何其他某一个国家现有的书本都不能提供完整答案的,必须通过我们和你们的努力来回答。我相信,在这一方面,法官学院无论就其规模还是就其资源而言都具有任何其他法学院不可替代的潜在优势。
  我没有说过头话。我说的只是一种潜在的优势,并不等于现实的优势。但是,要知道,没有这种潜在的优势就完全不可能获得这种优势,因此也就完全没有必要去追求这种优势。我们其实都是我们的潜能的产物,而不是或者说不完全是我们努力的产物。我们不可能将舟舟训练成爱因斯坦;我自己也不可能成为麦克·乔丹,哪怕我再刻苦努力。当然,这种可能性的实现最终还需要法官学院的全体教员和学员的刻苦努力,也需要其他法学院的协同努力;不仅是在教学上,而且是在科研上。
  我希望,而且我也相信,不久的将来,不是我们这些法学院的教授来到法官学院担任兼职教授,而是会有更多的法官学院的教授和他们的毕业生成为诸多法学院的兼职教授;他们教授的不应是一般法学院教授都能教的,而应是我们的法学院教授无法讲授的某些法律课程。我认为这不是天方夜谭。
  许多人说,如今是一个务实的时代,理想主义暗淡了;但我还是一个顽固的理想主义者,尽管从另一个角度看,我又太务实了。其实这并不矛盾,在我看来,正是在这种务实中,理想才变得不仅可以看到,而且可能触摸。不是吗,正是在这个务实的时代,中国的社会的发展,中国法治的发展,尽管还存在着很多的甚至很大的问题,却已经取得了我们的先辈想象过的甚至没有想象到的成就!只要我们持续的认真、努力、务实,不尚空谈,我们都有可能实现我们的理想,并且有可能为社会甚至为人类的法学事业做出些许的贡献。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祝法官学院的未来辉煌,祝法官学院成为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中一个无法替代的产出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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