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务实时代中的理想

务实时代中的理想


朱苏力


【全文】
  首先,我代表法官学院的兼职教授,也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衷心祝贺国家法官学院成立五周年。
  几年前,当法官学院准备或刚刚成立的时候,北京地区的法学教育界似乎有一些误解和非议,似乎是法官学院也要办本科教育,要同法学院争夺生源,要瓜分教育市场。甚至当时我也有这样的怀疑。如今五年过去了,误解多少已经化解,非议也逐渐远去。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仍然存在:法官学院应当如何办?什么是法官学院的特色?今天的中国是市场经济的社会,教育虽然还没有完全但也已日益产业化了,因此,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位,没有自己的产品优势,就很难在这个市场站稳脚跟。
  如果从中国文革后正式恢复法学教育起算,已经25年了。过去的25年法学教育可以给我们一些重要的启示。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也许就是,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导向的改革日益发展,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竞争也日益增加;而正是在这种竞争中,法学教育和研究的分工也在日益增加,从而推动了中国法学、法制和法学教育的发展。如果从这个角度看,法官学院以及检察官学院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都表明了中国的法学教育的分工在进一步深入,表明了社会的发展对法学知识的需要更为专业化了。
  也正是从这一角度透视,我认为,法官学院的发展会有其独到的优势,并且也应当努力追求这种法学教育中和法学研究市场中的比较优势。也许在目前来看,法官学院也许不得不甚至必须以提高法官的专业素质甚至文化素质为主;但是从长远来看,法官学院的教育可能有其他法学院无法替代的优势,甚至,以法官学院为基础,其教学和科研成果也可能在中国占据一个其他法学院难以替代的脚色。
  说这些话似乎有点奉承的意味,似乎在这种场合我必须说一些令主人高兴的好话,其实并非如此。我是考虑之后做出这个判断的。判断的根据就是司法审判的知识并不等于一般的法学知识。司法审判所产生和所需要的知识都有它自身的特点。与一般的法学研究相比,司法审判更强调实践理性,更强调要会做,并要求更为审慎。而这种高度实践性的职业本身一定会形成先前的法学课程中没有总结甚至难以总结的一些重要知识。如果法官学院的任务是培训和提升在职法官的素质,那么与一般的法学院相比,那么它的学生一定更富有实践经验,更多直面和了解社会和司法的问题,而这些实践的经验都有可能转化为系统的知识,学生的问题会给法官学院的教师更多知识上的挑战,并从而形成法学研究中的一个新的增长点。我衷心希望法官学院能给中国的法律界和法学界带来一些新的东西,甚至我也这样相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