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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银行活动的并表监管:兼论北美自由贸易组织的原则与实践

  美国作为东道国的情况:外国银行集团(FBOS)通过它们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分行和子行)共持有美国银行总资产的约20% 。加拿大最大的六家银行在美国的分支机构持有在美国的外国银行集团总资产的约7%,并且在美国银行总资产中占有约1%的份额。墨西哥最大的六家银行在美国的分支机构持有在美国的外国银行集团总资产的约0.2%,并占有美国银行总资产约0.05%的份额。
  2、加拿大方面
  加拿大作为母国的情况:加拿大最大的六家银行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包括分行、子行和信托机构)约占了这些银行并表总资产的14% 。一些加拿大大银行也参与了这些分支机构在美国的业务活动,这从它们在其美国分支机构交易帐户中的派生股份可以体现出来。
  加拿大作为东道国的情况:在加拿大的美国银行占有加拿大主要银行资产约2%的份额,亦即 在加拿大的美国银行资产 / (在加拿大的美国银行资产+加拿大最大的六家银行总资产)≈ 2% 。
  3、墨西哥方面
  墨西哥作为母国的情况:墨西哥最大的六家银行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分行、子行)约占了这些银行并表总资产的2%,它们在国外的所有分支机构约占这六家银行并表总资产的16% 。
  墨西哥作为东道国的情况: 在墨西哥的美国银行占有墨西哥主要银行资产约2%的份额,亦即 在墨西哥的美国银行资产/(在墨西哥的美国银行资产+墨西哥最大的六家银行总资产)≈2% 。
  当然,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并不能全面地反映银行的业务活动,合计数据可能会掩饰某些特定银行的重要业务操作。例如,蒙特利尔银行通过分行、子行在美国进行的业务相当于蒙特利尔银行并表资产的四分之一(而且蒙特利尔银行最近购入了墨西哥第二大银行大量的股份)。上文提及,一些加拿大和美国银行经常在彼此的国内市场进行重要的业务操作。尽管目前北美自由贸易组织成员国金融一体化已达到一定的程度,但这些数据的总额并不能充分地反映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对特定金融机构及其监管当局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这些数据没有对将来的发展作出预测。墨西哥最近开放了它的金融市场,允许美国和加拿大银行在其境内设立子行(分行则不允许)。加拿大仍然是目前经合组织成员国中唯一一个不允许外国银行通过其分行开展业务的国家,美国的金融全国化也才刚刚起步。进一步开放将会鼓励北美自由贸易组织成员国间跨国金融活动的长足进展。
  (二)北美自由贸易组织中美国作为母国监管者的情况
  1、对加拿大境内美资银行的监管
  16家美国银行通过31个分支机构在加拿大境内开展业务,总资产达130亿美元。业务范围遍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租赁公司、经纪行或代理行以及消费信贷公司。这些业务业务量最大的时候,不论从绝对总额还是与母行的对比度,都接近了其母行总资产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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