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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一个分字了得——关于人民银行与银监会监管职能划分与协调的思考

怎一个分字了得——关于人民银行与银监会监管职能划分与协调的思考


On the Division and coordination of Financial Supervisory Powers between PBC and CBRC


廖凡


【关键词】银监会
【全文】
  怎一个分字了得
  ——关于人民银行与银监会监管职能划分与协调的思考
  On the Division and coordination of Financial Supervisory Powers between PBC and CBRC
      廖凡 王斯曼
  今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获得批准,作为改革方案的重头戏之一,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这一传闻已久的构想最终获得确认。新设立的银监会作为直属于国务院的正部级单位,将取代人民银行而成为我国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除外)的监管者,并同已有的证监会(1992年设立)和保监会(1998年设立)一起,形成中国金融业监管的“三架马车”。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说明,银监会将负责拟订有关银行业监管的政策法规,监管市场准入和运行,以及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而人民银行将加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改进金融业宏观调控政策,负责金融系统的安全稳健运行,以及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基本思路虽已清楚,但这仅仅是开始。接下来要问的是,人民银行究竟有哪些监管职能;这些职能应该完全移转给银监会,还是由人民银行保留或与银监会分享其中某些职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之间又该如何进行配合与协调,以便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种种问题,怎是一个分字了得。
  一、对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职能的梳理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条的规定,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主要体现为制定有关金融监管的命令和规章,审批金融机构,监管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这里一个基础性问题是,何谓金融机构?根据人民银行1994年颁布的《金融机构管理规定》及实践发展,金融机构指的是以下机构:(1)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和邮政储蓄网点;(2)证券公司、证券交易中心、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3)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4)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5)人民银行认定的其它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除第(2)类和第(3)类已分别改由证监会和保监会监管外,其余机构都属于人民银行的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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