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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夏系列小文“召回”自序

  就税谈税,吾等发现已经成为法律上弱者的刘氏,有一些冤屈:
  纳税是公民义务,此种义务建立在公民权利的基础上。这个社会的成员,如果没有参与过国家税收的普遍讨论,没有经历13世纪英国国民与其国王征税那样的税收互动教育,税收的道德性不得不打上十二个折扣。这必然影响公众对税收的认同。
  只要不是傻瓜,2002年7月,人们都能发现刘氏的税款和张二江的公款之间,存在唐古拉山雪与长江之水的关系。
  税款拿去作了什么?张二江说:逢年过节,变成了公共关系资费;二江还说:在xx主义没有完全实现以前,这种用途是不可避免的。
  不少人民认为,在政府已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土地的拥有者、最多企业拥有者的情况下,不再需要奋斗的无产者频繁缴纳银响。因为这的确是锦上添花。90年来,人们认为国有财产变现中富裕得流油的父母官,似乎不再需要无产者的社会子女去表达殷勤孝心。事实上,广泛的偷漏税在地方父母官的默许下,甚至是明许下,正在成为“不规范”的招商引资举措使用,税收“活法”在体系内动摇着国家税收制度的权威。当然,在二江所云的社会关系支配下,税收中随意性,也越来越普遍。
  秀才遇见兵,有理已经说不清。
  这种情况下,让一个女人去说清,这就是刘氏困境。
  而刘氏的困境,正是广大民营企业潜在的法律困境。
  要根治税的问题,必须考虑社会面的问题;而罕并不希望,刘氏案件仅仅成为蒙昧的乙们,夏日的低俗谈资。
  
  
  消夏小文之三:
  《法律人的龙门阵》
 
 
  法律人应大众的要约,走向社会的前台,为权利而鼓噪,为自由而奔号,这是社会现代性重组中,以及重组后,一道精彩的社会景观。
  但是,这并不表明,法律人的妈妈,比其他人的妈妈更能生育具有法律天赋的娃娃;也不表明冥冥之中的神灵,在这些法律人生命的构造里,添加了特殊的成份。
  法律人之于维权的热衷,乃是社会分工所致,这一定是一种职业化的反映:他若是一个法学者,职业要求他不能永远是一只沉默的羔羊,他必须表达其法律思维的发达;他若是法律实务者,充沛的法言法语,就如同医生手里的阿莫西林、复方银翘散,是获得酬金和其他利益的交换工具。
  然而,在将法律公正术视为奇技淫巧的社会,法律人纵然有治疗社会顽疾的超级本领,就是无法一展绝技。因为,呻吟的病号就是不敢躺在水银灯下,惧怕法治大师给其带来疼痛;尤其担心手术风险,断了卿卿性命。
  慈悲为怀的法律人耐心劝慰:西洋、东洋术后有如重生;即使病入膏肓的某王朝,术后也一改病恹的面貌,在西太平洋暖风吹拂下,开始返老还童。无数病例证明,前期手术,只需两刀,划出三权,社会癌瘤将会萎缩;第二次手术,如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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