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话语的另一种解说
马建银
【全文】
一片流云无觅处,
云里疏星,
不共云流去。
——王国维《蝶恋花》
一
每一文明类型皆有其流行话语,这些流行话语是该文明类型某一时代主流话语系统的凝聚形态,它们型塑着该文明类型下民众在某一时代的行为模式和意义观念。此中——尤其是现代社会——当媒体舆论成为一种观念导引器的时候,有些流行话语却可能会变成时髦口号而令人感觉缥缈。时髦口号的最大特征就是在受众眼里,其“熟悉得很陌生”,就如雾中之楼阁,水中之金蟾,时常看见,但却又无法看清。一个语词、一个命题或一个概念成为一句口号而流行之时,其本真涵义就被口号的外在形式无情地消解了。
当下中国就是此种对口号文化有所偏爱的社会。譬如“法治”,这一泰西舶来之词经过“中国式”口号消化之后就变成了无所不包,但却又无从可容的尴尬物事。似乎它被中华文化所包容了,因为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已经开始使用这个语词了,至少比“宪政”、“民主”、“市场”之类的语词更有了文化归属感。似乎它无所不在,只要有法律的地方,就会提到法治,提到“依法治×”;但是它却又无所存在,无所依托,因为在诸多“依法治×”的口号中,“法治”仅仅是由两个汉字所构成的一个符号标识,既失去了其原初涵义,也并没有真正被中华文化所吸收。
自从中国
宪法中对法治庄严而郑重的写上了一笔,学界对其的论述似乎成为了一种政治和法律领域的“卡拉OK”,在这个喧嚣而烦躁的时代浪费着大量的纸张和油墨。而在此种流行之中,人们似乎失去了耐心,似乎再也静不下心来去面对“法治”这个本应被剖析得更为透彻,被发掘得更为深入的语词,以及其外在形式所标识的内在的本真涵义和现实意义。在汗牛充栋的充斥着 “法治”外在形式标识的论著中,“法治”本身却被边缘化了,笔者并不能很清晰的找到这个词的本真涵义。或许真是因为其太过流行,“人们即便不无严肃地重复这一已被说滥且仍被滥说地话语,也难免有凑热闹、赶时髦之嫌”(参见该书编者前言),所以在流行之中,一种学术辨别力被流行本身所带来的偏见给消解了:人们或许不再相信谁会越过此种流行去进行流行之外的另类解读,或许即使进行另类解读也会被看作是哗众取宠。然此种流行本身并不真正代表学术界的真实水平,我们或许应该从流行之中跳出来,重新捡起失落已久的学术辨别力——于是,笔者的视线转移到新近出版的《法治:理念与制度》一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