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变化中的秩序想象
鲜江临
【关键词】秩序 变化 想象
【全文】
一、 生活秩序变化的认知把握
生活秩序,是利益、话语、地理性因素、生物性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利益结构、话语体系、地理性条件、生物性因素的“历史成因”,影响着生活秩序。这些物质和精神性力量,构成影响生活秩序面貌的势能。
生活秩序有客观定律?我们时常发现生活秩序中势能的客观性,但发现不了秩序变化的客观定律。这是因为,我们作为人,即本身也是自然的一部分,难以获取自然中其他各类因素生成、变化的必要和充分的信息,即我们永远处于“全息化不能”的困境之中。这种困境,制约了我们对世界和巨大性问题的理解和解释的能力。信息获取的此种天然缺陷,决定了人类对事物必然性的解释困境。在复杂世界中,就是对人具有何种属性,这个事关人类秩序的问题,都一直伤透哲学家、生物学家的脑筋,无法达成某种定说。此种状况,导致我们无力彻底解释我们自身,无以彻底解释我们赖以生存的世界。发现人类生活的秩序的客观定律,因此已经超越了人的能力可以把握的范围,或许只有留给某种更有能力的宇宙存在物去把握。
但是,作为人,我们通常能够观察到既有组织体内的种种裂变,以及由裂变引发出的秩序变局。组织裂变,作为一种可视现象,一直被重视。但是,特定秩序中的组织裂变分析,是一种“局部性”观察,并非是对囊括了宇宙万象的综合性解析,因此它必然地处于经验、逻辑可以运用的小规模事物的认知范围。这种小规模,展现出的是我们认知范围与自然世界之间的相对性。
人总是对失去解释人类生活秩序“客观规律”的机会不甘心的,许多人力图克服因为信息分布导致的无知困境,企图彻底解释组织裂变的机理,去完成宇宙俯视者方能完成的伟业。一些对人类生活秩序规律着迷的人物,终日呆在博物馆或者书房,把地板都磨出脚丫的痕迹,也只抓到作用于人类生活秩序变化的个别“历史”因素、局部性的“势能”作用机理。然而,他们就象范进中举后一样,兴奋地将这些关于人类生活的“一丁点”发现,写进了堂皇的社会论著和大而不当的生活宣言,仿佛已经发现了真理似的。直至20世纪末期,秩序变局中数记响亮的耳光,帮助恢复了“发现者后裔”的部分神智。
发现“人类生活秩序变化定律”大仙们的没落,并不意味着发现人类生活秩序定律的事业已经完结。人们整麽舍得离开这样一种超越性的工作呢?如果一个人,一辈子能发现“发现人类生活秩序”的两条规律,是一个“无以伦比的伟大成就”,那麽发现一条甚至半条规律或定律,也配得上是一个“伟大的举动”。谁又不愿去克服自身的渺小,从而伟大化呢?猜测人类生活秩序定律的事业,在继续。 谁也不愿将这样的事业,列入占卜学问的范畴,因为这样会极大地败坏发现规律的意义。占卜家纷纷宣称已突围“全息化不能”困境,成就着全息化主体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