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说明,我国原有的利益表达机制已经不完全符合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需要,行业协会作为一种新的利益机制已经诞生。禁止这种行业协会这种利益表达机制是不合理性,也是不可能的。如何促进行业协会的完善与发展,如何对行业协会进行规范,是我们面临着的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我们认为,要处理好这个问题,需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行业协会与政府的关系。
1、行业协会独立于政府
从本质上来说,行业协会属于"社会中介机构",是一种非政府组织。而社会中介机构的特点,在于它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的首要表现,就是它的"民间化",或者叫"非政府化"。对政府,它不是附属物,而是独立的社团组织,是企业利益的代表者。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行业协会在维护同行业利益,促进同行业发展,避免行业内部无序竞争,进行行业的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中都起着重要作用。
在我国,目前存在着两种行业协会:政府影响的行业协会,纯民间的行业协会。应该说以温州市为代表的是典型的纯民间的行业协会,而在上海,是政府影响的行业协会居多。但是行业协会是没有标准的,这里面不存在着一种最好的或是最坏的一个标准划分,而是社会需要什么样的表达组织。上海的行业协会也不能够只简单地标上标签是政府还是民间的,有些是政府色彩浓一些,有些民间色彩浓一些。这种情况不是谁决定的,而是社会发展所决定的,由我们目前身处的由政府影响到纯民间性质进行过渡的时期所决定的。
我国行业协会的半官半民性的表现主要集中在行业协会是政府官员分流的一条主要渠道,大概有40%的成员来自官员,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部分行业协会则偏重于为政府服务,和政府部门的关系过于密切,甚至变相成为政府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一个处室就是一个协会,两块牌子需要用哪个就用哪个。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关系有很大成分是定位在“隶属”而不是“指导、合作”的关系上。 目前突出的情况是一部分官员进入到行业协会当中,身份变化了,但是思想观念还没有变过来,还习惯于过去的一套政府管理方式,比如利用某种垄断地位进行名目繁多的各种评比和认证活动,通过收取各种费用来追求自身的利益。
应该说不仅仅是行业协会本身产生了这种“脱离政府”的要求,我国政府也开始主动把行业协会推向市场。上海市市长陈良宇在 “上海市行业协会发展改革交流大会”上指出,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上海正着力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有关政府部门将把一部分职能交还给行业协会。他表示,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行业协会作为社会中间组织的地位日益突现,政府要把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把不应该、不适宜政府行使的职能还给市场和社会,诸如行业标准制订、同业竞争规范、技能素质考核等职能则直接交给行业协会。政府也采取措施在一定领域内鼓励行业协会的产生与发展。《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也于2002年2月1日起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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