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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新帝国主义全球战略的政治哲学解读

  福山这样讲就把新帝国的道德至高无上性展示出来了。人类追求的最终目标就是一种被承认。几千年来,人们都没有很好地被承认,某些人的被承认往往建立在其他人的不被承认的基础上,从来都是主奴关系。美国人以古罗马共和国为榜样,在新大陆建立起一个能够人人都能够得到承认的制度,于是它觉得自己是道德帝国。但是,在我看来,这个道德帝国的行为又有邪恶帝国的特点。为什么这样说呢?
  施特劳斯学派所讲的是政治哲学,而不是政治神学,他们认为道德要经得起理性的审查,理性揭示了“自然的正当”。一切现存的、各种文化发展出的道德,都不具有权威性,不能要求人们服从。在他们看来,现实社会中的正当、法律——包括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正当,都是实证法的正当。政治哲学就是要用理性来审查哪些道德是自然(natural)的,哪些道德是不属于自然正当的。为什么说他们所追求的道德帝国会和邪恶帝国相联系呢?这是因为,第一,这种道德帝国的理想与其对实际利益的追求从来也分不清,其自身的利益总是与道德目标混在一起。第二,尤其令人感到可怕的是,由于要追求自然的正当,因此这种道德帝国可以完全不顾或完全蔑视所有现存的道德和法律。它要带人们跨越近代自由主义以及启蒙运动所造成的后果,跨越文艺复兴所造成的后果,跨越中世纪的基督教,直接回归到古希腊,寻求正义、自然的正当。这是一种非常独特的理论。读布什的宣战声明,就可以发现里面一些话很值得分析。布什说,美国是要解放中东地区饱受苦难的人们,经受很多折磨的人们,给他们带来更文明的社会。这就是说,发动这次战争不需要考虑世俗的法律、道德,而是要追求的是自然的正当。这里的自然不是基督教意义上的上帝,是古希腊的自然。自然理性告诉了我什么是正当的,什么是不正当的,正当的我就去做。所有世俗的法律、人间的法律、人间的道德用施密特的话来讲都是自由主义的那些懦夫们创造出来的。自由主义是非常懦弱的主义,它在国家利益之上加上了更高的人道的东西。
  这种理论以追求自由、民主与人权为口号,阉割了这些口号所包含的人本主义内涵。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不同的大文明在世界不同地方生存、延续。在自由、民主这些价值观被许多人接受以前,人类的几个大的文明就共享着一些基本的价值。我理解,所谓大的文明、文化,其核心就在于罗尔斯所谓的“重叠共识”(overlapping concession),即各个大文明共享的价值。其中最核心的是人道的观念,对生命的尊重。中国的儒家讲恻隐之心,不忍之心。如孟子所言,“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对禽兽尚且如此,何况对人乎?基督教、伊斯兰教都包含着此类理念。
  在新保守主义价值观里,这些抽象的、普世的价值观不具有任何意义,具有意义的是朋友与敌人的区分,而这种区分又被想象为正义与邪恶的区分。由于我们是自由、民主的国家,他们是不自由、独裁的国家,我们对他们的一切不人道行为都具有神圣性。一些美国人可以在充满爱心地谈论人权的同时心安理得地轰炸手无寸铁的平民、儿童而丝毫不含愧疚之心,这确实让人大开眼界。人们有理由担心,对帝国的追求、爱国的信念会逐步蚕食这个民族的道德良知,美国民族会蜕变为一个道德上破产的民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毫不犹疑地将美国称为邪恶帝国。
  新保守主义能不能够成功?在我看来,它将面临着三个方面的阻力。首先是西方以外的文明恐怕不轻易接受别人将一种“美好生活”强加于它们。从这几天的伊拉克战争我们可以看到,它并不接受一种由巡航导弹运载的“美好生活”,它要反抗。人类社会在几千年的发展中产留下今天几个大的文明系统。这些文明,如阿拉伯文明,有其自身的政治智慧与凝聚力,决不是可以轻易被消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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