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鼓励各种运输方式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无缝连接的管理制度。
工业化发达国家50年代在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政策与法制建设对现代物流的发展起了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高速公路的发展一方面使道路运输的优势得以充分体现,另一方面,促使物流技术在生产、商贸和服务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具体表现为:
(1)运输成本的降低使得制造商加工厂地有可能选择劳动力成本低的地区;
(2)为降低成本,成品和半成品加工方面的专业分工愈加细化,总装厂往往设在销售地,等等一系列降低成本消耗的措施都逐步成为现实;
(3)为加速资金的利用和周转,制造商需要尽量压缩库存。灵活、机动、门到门服务的汽车运输使及时运输成为可能,也就是说,制造厂的总装生产流水线上所需要的零部件,往往直接从零部件生产厂在半小时之前运达生产流水线,从而完全消除库存或零库存,也已经成为现实;
(4)销售商为减少风险,要求小批量、多品种、供货快的服务方式去满足市场需求,反过来又促进了综合仓储、包装、分销和及时运输服务为一体的快速及时门到门货物运输--物流服务的发展。
--物流服务有关的政策与法规
物流服务包括运输、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等业务。有关运输服务的法律规范源于商法和民法,涉及所运货物的委托关系及有关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制度。历史上英国曾经有过要求运道路运输经营者承担货物损失的全部责任的做法,不管损失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因此对于运输经营者素质的要求是很高的;同时这样的责任对于运输经营者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后来由于某些案例的发展法院改变了上述的做法,在不可抗力的环境条件下所造成的货物损失,运输经营者可以不承担全部责任。
运输需要专项立法的基本依据在于,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为维护公共利益,需要调整与运输服务的一有关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公平竞争的规则、运输工具车辆、船舶、飞机制造的和使用有关的法律规范。事实上,有关运输工具的也可以有专项立法,例如车辆法、船舶法等。还有关于专门针对从事运输代理服务业务的经营者的行为规范。
各国的历史经验已经证明,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以机动运载工具为特征的现代运输业的发展需要政府制订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内在优势、充分协调运输系统发展的政策法规。与运输服务有关的政策与法规有:运输法、车辆法、船舶法、交通安全法、海上安全法、仓储法、货运代理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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