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必然会加速中国市民社会的发育和成长。主要将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经济更加市场化。1993年,全国人大修改
宪法,把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载入国家根本法,使中国市场化有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而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是:“在国际经贸竞争中,消除歧视性待遇,坚持非歧视性贸易原则,对发展中国家给予特殊和差别待遇,扩大市场准入程度及提高贸易政策和法规透明度。”[18] “市场开放与公平竞争构成WTO的基本原则。”[19]在这种情形下,行政审批特别是涉外经济活动中行政审批与市场开放的矛盾更显突出,不容回避。二是社会更加多元化。目前中国已经出现了个体、私营、股份制、国有 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后,外向型经济将更加迅速发展,外资经济成分也将更加壮大。这些又将进一步引起社会结构和社会阶层的变化,传统的工人、农民与知识分子等都在发生迅速的分化、重组,形成差异万千的利益群体,这又导致行政审批制度中一些标准性规则的不适用和失效。三是文化更加个人化。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建立新体制将带动人们价值观念、思想态度和思维模式的革故鼎新。人们更加注重各种自我利益和自我满足,利益观念和主体意识大为增强,个体的尊严得到重申,个人的财产体现为物的形态的人格同样得到尊重。
总之,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加速了我国市民社会的形成。而“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市民社会的构建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中国社会法治化过程。”[20]因为市民社会中各类主体具有高度的独立性和自治性,而这种独立性和自治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能够完成这一使命的非“法”莫属。所以,就我国目前的现实而言,要构筑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面临两大政治转型:一是政府权力必须从广泛的社会经济领域撤出,把社会的权力还给社会,把市场的权力还给市场,政府不管不该管的事,将一部分事务交由社会、市场法则去调节。二是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权因受到抑制而逐步萎缩,企业的自主权逐步扩大并得到落实。在这两大转型中,行政审批制度都是难中之难、重中之重,难以回避,也不容回避。
(二)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始于“博弈”理论思维的启迪
“博弈”理论是西方经济学中对制度的一种分析模式,后来,公共选择学派将之运用于行政过程的分析,对国家法、行政法等公法领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也为我们更深刻地认识行政权及行政行为带来了新的视角和启迪。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学者认为:在自由的市场之中,每个人都是机会主义者,有自己的利益需求,也有个人的偏好取向,即“经济人”的假设。而总体而言个体的知识是有限的,个体之间信息也存在不对称,个人负担不起正确决策所需的信息费用,即存在“信息悖论”。[21]20世纪三十年代,资本主义国家普遍性的经济危机迫使人们对以前的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进行反思,人们普遍认识到个人的偏好导致的“市场失灵”问题。如当所有的草场中仅剩下一块属于公有公用时,大家都可能把羊赶到公用的草地上放牧,造成公用草场的完全恶化。经济学家将这种情形描述为“公地灾难”。因而凯恩斯主义为代表的国家干预政策兴起,政府大量地规定强制为特征的制度 。但随着行政国的出现,国家行政权广泛地渗透到经济领域后,人们又开始发现到“政府失灵”的问题。公共选择学派正是将“经济人”假设和“信息悖论”贯彻到政府行为之中进行分析,认为政治家和行政官员与其他人一样都是机会主义者,追求自己的目标;而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之间、行政相对人与行政相对人之间都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这样就不可能导致“囚徒困境”。即每次政府决策都由于双方的偏好不同及不信任的情感基础而达不到最优状态。公共选择学派将政府行为作为交换的过程来研究,把政府与个人之间描绘为一个相互“博弈”的过程,只有通过多次的博弈才能达到稳定的均衡状态。由此他们得出结论是:要走出“囚徒困境”,政府决策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要件:一是博弈的双方必须合作,建立信任的基础;二是要反对国家管制,建立参与式的决策机制;三是改革官僚机构,强调官僚之间的交易关系,提倡官僚行为具有自己的正当性利益,它的这种利益也源于其政治行为本质上也是与行政相对人的一种交换;四是提倡在官僚制度中引入竞争因素,使官僚在各机构之间具有流动性,有对官僚的惩罚和激励制度;五是实行真正的分权,加强权力之间的监督,加强责任的落实;六是注重程序的约束,以程序规避政治决策过程中的“政治寻租”行为。[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