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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大提案看宪政关系的错位

  
  各地方代表团利用全国人大年会万众瞩目的机会,将各种针对行政与社会经济事务的意见通过全国人大来传递,通过议案的形式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这使议案下降成为一种徒具民意外观的社会舆论,使人大会场变成一个广播电台。并使全国人大下降为一个政府工作的咨询性和反馈性的中转站。由于整个社会缺乏言论自由和有效的舆论平台,必然需要某种补偿和替代。一是高高在上的人大提案,一是暗流不断的民间谚谣,就成为了当前中国社会最重要的两种言论补偿形式。由此导致了全国人大提案的功能错位。
  
  但对人大代表来说,这些越权议案却几乎是他们除了在大会上投票之外,唯一可做的事情。因为会期太短和代表非职业化,被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几乎都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普通代表如果想在被动的投票表决之外另有作为,多半也只能在各种具体行政和社会事务上下手,造就一番热闹。这也是全国人大多年来容忍这种越权议案堆积如山的部分原因。
  
  另一方面,一份由地方主要党政领导提交的行政事务议案,透视出宪政关系上更加严重的错位。第一,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交这样的议案,显出省一级政府无法在行政体系内部有效的参与国家(中央政府)的行政决策。在行政权内部,地方政府缺乏制度化的渠道和上级政府(国务院)及其他地方政府进行政策的博弈。第二,在无法参与制度谈判的情形下,地方政府在政府机制内部似乎也缺乏有效的和民主的渠道去表达意见。
  
  正因为中央垂直的行政体系在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下,长期缺乏地方与中枢之间在某种程度上的平等博弈。使得全国人大会议演变为行政博弈的延续和第二战场。广东省主要行政领导利用另一重宪法上的身份(全国人大代表),绕开行政体系、绕开自己的上级而通过民意机关提交一份注定不会被纳入议程的议案来制造舆论,以图引起国务院和证监会的重视。说明这种方式即便不是唯一的也至少是他们认为最有效的方式。因为这样做在传统行政垂直框架和文官系统中其实是比较犯忌的。这份代表了广东整个地方政权(提案者还包括省市两级人大副主任)意图的议案,特意选择由民主党派出身的宋海副省长领衔提交。显得颇为谨慎和意味深长。
  
  一个单一的垂直行政体系,如何可能为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互动给出制度化的渠道,地方利益又是否能允许它溢出行政体系,到立法机关的范围去获得伸张?而当地方利益倾向在全国议会中有机会得到伸张时,这种领土单元之间的利益较量又如何与跨地区的社会利益群体、职业群体之间的利益较量取得一种平衡?一份看似寻常的议案,已可看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议会这两重宪政关系在市场经济体制和市民社会之上的捉襟见肘。多元化的利益,四方八面都在寻找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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