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欧共体报复清单于5月14日向WTO通报。报复清单分短单和长单。短单涉及干鲜果品等农产品,服装等纺织品,以及部分轻工产品,加征100%关税,金额约3.64亿美元,可于美国采取保障措施后90日内,即6月18日之前实施。长单涉及农产品、纺织品、五矿化工产品和轻工产品,加征8-30%关税,金额约5.84亿美元,可于WTO裁决美国保障措施违反WTO有关规定后实施。但美国在采取保障措施后,公布了多批产品排除清单。有报道说,9月25日,欧委会作出决定,放弃采取短单报复措施,因为“美国已经给了欧洲钢铁进口商足够的免除优惠(约一半的欧盟钢铁被排除在外),报复性措施已经失去了当初的意义”。见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网站:www.sccwto.net:7001/wto/china.jsp。但从9月30日欧洲理事会的决定看,欧共体并没有放弃短单报复(该决定只是说,美国的产品排除只涉及低于30%的美国保障措施对欧盟出口的影响,仍有40%以上的欧盟钢铁出口受到美国保护主义措施的影响;对于短单报复问题,理事会将在今后讨论)。见欧共体官方网站:http://europa.eu.int/comm/trade/pdf/gacconcl_300902.pdf
日本也提出了报复清单,后日本认为其对美钢铁出口产品多数被豁免(55万吨),宣布放弃对美报复。见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网站:www.sccwto.net:7001/wto/china.jsp?id=1981 (2002年8月26日)
[9] 2001年中国累计出口钢材474.14万吨,其中出口美国钢材74.34万吨,占中国钢材出口总量的15.68%,占中国钢材生产总量的0.47%。从品种结构上看,板材总计出口26.03万吨,其中中厚板8.86万吨、薄板16.67万吨,薄板当中冷轧薄板8.71万吨。2000年是中国钢材出口的一个高峰期,其中对美国钢材出口129万吨,占中国钢材出口总量的20.05%,占中国钢材出口的0.98%。
因此,我国对美出口在我国钢材出口中占比较重要的地位,但占钢材生产总量的比重非常小。美国此次提高关税的品种基本上将使中国在三年内无法对美国出口。按照历年对美钢材出口的数据平均计算,美国提高关税降给中国至少造成7600万美元的直接损失(平均每吨钢材180美元,每年平均出口40万吨)。
根据2000年和2001年我国对美国钢材出口的品种上看,中厚板、冷轧薄板、镀锌板、镀锡板、无缝钢管、钢丝绳所占比例最大。另外,美国提高关税的品种并不是包括所有品种,对我国钢材出口的品种有影响的集中在板材、螺纹钢,对美钢材出口所占40%左右的无缝钢管、钢丝绳等不在范围当中。
从资料分析,此次提高美国关税对我国的主要板材生产企业、建筑钢材生产企业影响最大,其中宝钢、武钢、攀钢、马钢、首钢、唐钢相对来说影响较大。比如攀钢目前对美出口的钢材品种全在关税提高范围之内,并且都将被征收30%的最高税额。攀钢人士认为,美国此举可能使攀钢在美国的500万美元钢铁市场遭受致命打击。
见“美国提高钢铁进口关税对中国的影响”,WTO信息查询中心网站:http://www.wtoinfo.net.cn/cgi-bin/news/Xhot_detail.php?id=122&catalog_id=5&flag=3
[10] 见外经贸部网站:http://www.moftec.gov.cn/article/200207/20020700022651_1.xml
[11] 见外经贸部网站:http://www.moftec.gov.cn/article/200207/20020700022691_1.xml
[12] 见外经贸部网站:http://www.moftec.gov.cn/article/200207/20020700023670_1.xml
[13] 见外经贸部网站:http://www.moftec.gov.cn/article/200207/20020700023721_1.xml
[14] 见外经贸部网站:http://www.moftec.gov.cn/article/200207/20020700023747_1.xml
[15] 见WTO文件:WT/DS252/1,G/L/532,G/SG/D23/1,2 April 2002
[16] 见外经贸部网站:http://www.moftec.gov.cn/article/200207/20020700023856_1.xml
联合新闻声明指出,联合磋商发出了全球钢铁市场的所有贸易方对美国保护主义措施表示强烈关注的明确信号。在此次联合磋商中,欧盟、日本、韩国、中国、瑞士和挪威向美国表达了他们的共同观点,即美国的保护主义措施违反了WTO关于保障措施的要求。他们还对尽管上诉机构已对6起诉诸WTO的美国保障措施案判为违规,而美国仍然有计划地滥用保障措施表示了共同的关注。他们最后要求美国立刻停止实施与WTO不符的保障措施。如果此次磋商未能在提出磋商要求后60天内解决争端,那么他们将提出设立WTO专家组的要求。作为第一个起诉方,欧盟最早将在2002年5月6日提出设立WTO专家组的要求。
[17] 4月3日,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在会见来访的欧盟委员会对外关系委员彭定康时说,中欧在反对美国201钢铁产品保障措施问题上协调了立场;美国发起的201钢铁保障措施案破坏了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和自由贸易的发展。中欧应共同努力,致力于维护自由贸易,防止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见外经贸部网站:http://www.moftec.gov.cn/article/200207/20020700023801_1.x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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