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世界上很难找到另外一个像美国钢铁工业这样受到保护的产业。自1970年代的30年以来,美国对进口钢材实行了一连串的保护措施,包括:限制性配额、最低价保障、特别税、免征环保费、研发拨款;发起数百起钢铁反倾销诉讼;并多次启用WTO规则中的贸易安全条款;联邦政府保证的补贴性贷款;对钢铁企业的大笔养老金的支付;加上美国的政府倡导的国货运动“BuyAmerican”,营造了一个温室般的环境。
从1969年开始,美国政府就对钢铁产业实行了进口配额保护,据业内人士估计:从1975年以来,美国政府对钢铁产业的补贴已超过230亿美元。而据安永公司的估计,整个1980年代美国政府对钢铁产业的补贴已经超过了300亿美元。
见“美国钢铁业形状”, WTO信息查询中心网站:http://www.wtoinfo.net.cn/cgi-bin/news/Xhot_detail.php?id=113&catalog_id=5&flag=2
有分析认为,美国钢铁业的形状有以下几个原因:(1)近30年的贸易保护,美国政府宁愿采取行动抵制廉价商品钢材进口,也不愿采取根本的解决措施,致使美国钢铁企业的竞争能力严重下降; (2)美国钢铁公司相对于其它工业发达国家的钢铁企业,规模小,产量低。美国最大的钢铁公司——美钢联2000年产量为1068万t,仅占世界排名的第十三位,远远落后于新日铁、浦项、于齐诺尔、甚至宝钢公司,而现在已经破产的美国排行第四——年产量只有700万t左右的LTV钢公司,2000年排名仅为世界第二十三名; (3)美国钢铁工业不论是设备还是技术严重老化,研究、开发能力差。与世界排名前几位的大公司相比,技术、设备、规模远远落后,从而导致产品品种单一,成本居高不下; (4)大量进口钢材冲击美国的钢材市场,2000年进口钢材量相当于美国国内粗钢产量的37%; (5)能源价格上涨,导致钢材产品成本价格的提高; (6)美国经济近几年增长明显减缓,使市场需求受到一定影响。
见“美国钢铁企业面临的形势及问题”, WTO信息查询中心网站:http://www.wtoinfo.net.cn/cgi-bin/news/Xhot_detail.php?id=112&catalog_id=5&flag=2
[6]费加罗报对各种反应进行了综述和评论,见附录一。
另外一个报道指出,美国总统布什决定自3月20日起对数种进口钢铁产品征收8%-30%的惩罚性关税,引起世界广泛关注。瑞典钢铁企业联合会总裁HAKAN MURBY接受瑞典通讯社采访时说,美国这一举措使瑞典钢铁企业受到沉重打击。加征关税后,瑞典对美出口的钢产品成本上升,使其丧失竞争力。MURBY指出,加征高额关税意味着瑞典钢铁企业被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瑞典企业今年秋季将面临严重的危机。据该联合会统计,瑞典钢铁企业将损失10亿克朗。瑞典对美国出口的特种钢将不受太大的影响。瑞典贸易大臣帕格罗茨基也对美国政府这一举措所产生的严重后果表示关注,他认为美国政府的决定损害了全球经济和世界贸易的复苏和发展,他表示瑞典政府将向世贸组织提请诉讼,要求美国政府取消这项决定。见外经贸部网站:http://www.moftec.gov.cn/article/200207/20020700028367_1.xml
[7] 欧共体于3月28日开始,对部分钢铁进口产品进行保障措施调查,并于3月29日起的180天内,对15种产品实施关税配额,关税配额内进口产品仍执行现行进口关税税率,关税配额外进口产品在执行现行进口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加征14.9-26%的特别关税。见WTO文件:G/SG/N/6/EEC/1,G/SG/N/7/EEC/1,G/SG/N/11/EEC/1。
欧共体称,其采取措施的原因之一,是美国所采取的措施导致了贸易转移。见: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2002年3月28日。(Commission Regulation (EC) No. 560/2002, 27 March, 2002)。
但欧共体措施所适用产品的范围,超出了美国产品的范围。欧共体的解释是,美国的措施不限于保障措施,还包括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这些措施都导致了贸易转移。
此外,针对欧共体采取的临时保障措施,美国向WTO提起了争端解决程序,争端解决机构于2002年9月16日成立了专家组。
9月27日,欧委会宣布,对7种进口钢铁产品(非合金热轧盘条、非合金热轧板卷、非合金热轧窄条、合金热轧板材、冷轧薄板卷、管接头、法兰盘(不含不锈钢))采取最终保障措施。该措施为关税配额,即配额外的进口增加17.5-26.0%的关税。该措施为期3年,到2005年3月28日终止。但欧共体称,由于该措施所针对的是美国保护主义措施所带来的贸易转移,因此如果美国废除了这些措施,欧共体的措施也将终止。欧委会新闻发布稿没有明确说明是哪些美国措施,即仅仅是保障措施,还是包括其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但欧盟贸易委员Pascal Lamy说,如果美国在WTO对保障措施案作出裁决后5天内取消该措施,那么欧共体的措施也将立即终止。从此也许可以认为,此处的美国措施仅仅是指保障措施。但这与欧共体采取临时保障措施时所说的针对美国的保障措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所导致的贸易转移,似乎有一些不一致。而如果美国措施是指保障措施、反倾销和反补贴等多个方面,那么美国似乎不可能全部取消这些措施,尽管有可能在保障措施败诉后取消这一措施。因此,欧共体的措施是要实施3年的。欧委会新闻发布稿见欧共体官方网站:http://www.europa.eu.int/rapid/start/cgi/guesten.ksh?p_action.gettxt=gt&doc=IP/02/1387|0|RAPID&lg=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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