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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中国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田成有


【关键词】法学教育 问题 对策
【全文】
  
  当前中国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田成有*
  目前,中国大学高等院系的法学教育到底存在什么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为本文写作的动机和思考的切入点,文中不成熟的看法和不妥之处敬请各位指正。
  一、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与社会严重脱节
  目前,法律院系开设的课程主要是以部门法学科的划分或国家颁布的主要法律为标准,以传授系统、科学的知识为目的,这一目标的确立本身没有错误,但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贯彻这一目标时,很少考虑到队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很少考虑社会的实际需求,法学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一种坐而论道的玄学。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大多数法学院毕业的学生走出校门后往往面临着无从下手的的困惑和尴尬:辛辛苦苦学了四年法律,面对实际问题和具体案件时,却不知如何着手。该怎样接待当事人?该怎样查阅卷宗?该如何调查取证?该如何与法官打交道?法律文书又该如何写?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却变得非常复杂。显然,书本上的知识是不足以解决学生毕业后适应社会的能力问题,“有文凭不一定有水平”成为事实。这些问题的出现是以我们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比较注重理论方面的教学,注重灌输理论知识,而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和定位的目标有重要的原因。
  困在纯书斋世界里,我们一些教育工作者往往把学生们定位成能进行法学研究、论文写作发表的法学人才,而不是偏爱于法律实用。比如,我们一些教师在课堂上所讲授的知识主要还是围绕论述各门课程的体系和基本理论,过多地去纠缠一些晦涩、复杂和有争议的学术理论,这种对于条文的纯粹分析和对于理论的过分偏爱,当学生走向社会和市场时,所学的知识必然显得苍白无力。为了应付评职称的需要,教师们撰写论文,出版著作也是极力以“高、精、尖”的理论为主,而对于现实社会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却莫不关心。由于教师本身不关注社会、不参与法律实践,不了解法律实务,很难培养出了解法律实务、掌握法律实务知识的人才,很难把法律理论生动而适用地传授给学生。
  法学是一门实践的学问,隔绝社会封闭教学,很难培养出适应社会,为社会作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法学教育中必须教会学生事实是如何认定的,人际关系该如何处理、利害冲突如何协调、特定的文化和道德风尚该如何联系结合,法理精神该如何体现等等。否则,我们只给学生提供了利箭,而没有为学生提供良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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