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眼解读社会——《享受法律》出版之感怀
刘武俊
【关键词】享受法律 出版 感怀
【全文】
刘武俊
一直有亲朋好友乃至素昧平生的读者网友不断催促我推出自己的作品集,现在终于如愿以偿。法律出版社2003年1月出版了我的第一本作品集《享受法律——一个法律人的思想手记》,这本即将摆在读者诸君书柜中的“纸家具”,是我近几年潜心撰写的法律随笔精选作品集,也是我以法律人的视角“用法眼解读社会”的思想手记。欣慰之余,我情不自禁地萌发了不少感慨,或许这就是无法用文字表达的荡漾在心灵深处、涌动在字里行间的一种学人情怀吧。
用博兰霓的哲学术语来说,影响一个人研究和创造的最重要的因素,是他的无法言说的、从其文化和教育背景中经由潜移默化而得的“支援意识”(subsidiary awareness)。就我个人而言,这种“支援意识”在相当程度上获益于在法学领域治学多年的学识积累。自1987年上大学法律系起,大学毕业后到基层法院从事审判实务工作,1994年又考取北大法理学硕士研究生,1997年起开始从事专职的法学研究工作。这其实是一个知识积累、智慧积累和经验积累的积淀过程,所谓“支援意识”也正是在这个积淀过程中酝酿而成的。我笃信“厚积薄发”这一创作的真谛,可以讲,创作时灵感勃发、文思喷涌的状态对作者而言无疑是一种难以言说的享受。
可以说,我进入法律之门的这么多年,最大的收获并非发表了多少论文或文章,而是“修炼”了一双法律人特有的“法眼”——所谓法眼也就是喻指法律人观察社会的特有的眼光或视角。我个人认为拥有一双融会智慧与经验的“法眼”乃是法律人最大的财富。“用自己的学术眼光解读中国社会,用自己的思想魅力影响中国社会” 一直是我标榜和践行的学术理念,具体而言,也就是用自己的“法眼”解构遮蔽在各种社会现象尤其是新闻事件背后的法律问题,这正是本人作品的一大特色。在我看来,某些典型的新闻事件往往浓缩了丰富的社会信息,是颇具学理解构价值的原汁原味的标本,因此,某些对“八股式”的学术论文推崇倍至,而对关注现实、崇尚思想、文体自由的随笔体文章不屑一顾的学究们,确有浅薄的“傲慢与偏见”之嫌。密歇尔·福柯曾经精辟地指出:“知识分子的角色并不是要告诉别人他们应该做什么······知识分子的工作不是要改变他人的政治意愿,而是要通过自己专业领域的分析,一直不停地对设定为不言自明的公理提出疑问,动摇人们的心理习惯、他们的行为方式;拆解熟悉的和被认可的事物,重新审查规则和制度,在此基础上重新问题化······”诚哉斯言,我所理解的知识分子就是这种永远喜欢将答案还原为问题的人。